Re: [新聞] 離譜賄選逃亡竟可參選議員 蔡錦賢逃至中

作者: sumade5566 (戰神56)   2014-12-31 17:48:03
還是罵一下好了,免得某些人整天說有人當初罵摸奶廷很大聲,但碰到KMT就當沒事
這是中選會昨日發出的聲明稿,擺明的就是撇清責任,想把錯推到內政部頭上
看來真的是KMT不意外?
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26189,c4466-1.php
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星期二)
【 】針對新北市議員蔡錦賢參選資格問題,中央選舉委員會30日表示,有關蔡錦賢之
參選資格於民國99年新北市第一屆議員選舉時,即已提該會委員會議審議確定,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至今未作任何修正,此屆選舉該會乃依先前委員會議決議,審議其參
選資格符合規定,維持該會決定之一致性,並無不妥。
中選會指出,蔡錦賢曾因犯「預備行賄罪」經法院判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嗣
因潛逃至大陸,並於行刑權時效期滿後始返國,於新北市第一屆市議員選舉時,蔡錦賢申
請登記參選,乃衍生有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之適用疑義。
中選會說,該案當時經函法務部表示意見,該部認為因行刑權罹於時效而消滅者,與
單純刑罰「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之情形不同,應由中選會依該規定之立法目的及文
意解釋妥處,或循修法途徑解決。
中選會指出,該會乃提委員會議討論並做成決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
就因行刑權罹於時效而消滅者之參選資格規定並不明確,而考量限制終身不得參選者,以
有同法第26條第1款至第3款規定之情事為限,基於保障當事人參政權,故蔡錦賢不因不得
再執行刑罰而認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當時並建議內政部修法,以資明確。惟內政部至今尚
未修法。
中選會強調,蔡錦賢之參選資格在新北市第一屆議員選舉時即已提該會委員會議審議
確定,相關法規亦至今未作任何修正,本屆選舉該會乃依先前決議審議其參選資格符合規
定,維持該會決定之一致性,並無不妥。
※ 引述《paiedy (miracle)》之銘言:
: 電影有國定殺戮日,台灣有國定逃亡日?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離譜 賄選逃亡 竟可參選議員 / 蔡錦賢逃至中國七年 躲過行刑權時效後返國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文萱、鍾麗華、何玉華/綜合報導〕
: 立法院民進黨團昨指控,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曾在一九九八年因違反選罷法的「預備行賄罪」
: ,遭判刑七個月、褫奪公權兩年定讞,但蔡潛逃至中國,待「行刑權時效」過後才返國,參
: 選首屆新北市議員,中選會竟然同意他參選,結果這次再度順利連任。在野立委譏諷這根本
: 是鼓勵政治人物遭判刑確定後,先逃亡再說。
: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等人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無黨籍新北市議員蔡錦賢1998年因預備行賄罪
: 被判七個月、褫奪公權兩年定讞後逃亡至中國,等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才回國參選,中選會竟
: 仍允許其參選。 (記者羅沛德攝)
: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等人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無黨籍新北市議員蔡錦賢1998年因預備行賄罪
: 被判七個月、褫奪公權兩年定讞後逃亡至中國,等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才回國參選,中選會竟
: 仍允許其參選。 (記者羅沛德攝)
: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還質疑,蔡所屬選區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居中扮演關說角色,「為何國民
: 黨執政就可沆瀣一氣讓這種人參選?」但吳對此否認,指這件事根本與他無關,他未曾關心
: 過此事;且蔡是自行要求中選會解釋,若民進黨團再隨便指控,他將提告。
: 蔡:請示過中選會意見
: 蔡錦賢回應說,立委認為有問題應該去找中選會,他當初要參選,請示過中選會的意見,是
: 中選會說可以選才選,不是他要選就能選。
:
: 蔡說,若真有問題,參選第一屆新北市議員時,就可以對他提告了,為什麼要等到第二屆當
: 選了,先對他提當選無效之訴,民進黨團又開記者會說他當選無效,「簡直是侮辱」,他要
: 立委查清楚再開記者會,將與律師討論,不排除採取法律動作。
: 針對蔡錦賢先潛逃中國再返台當選議員的誇張案例,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表示,中選會曾
: 就蔡錦賢案詢問法務部,以釐清是否符合選罷法第廿六條第四款,即遭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
: 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法務部明確表示不適用,認為蔡的情
: 況是執行時效喪失,沒辦法執行刑罰。
: 法部認蔡是執行時效喪失
: 吳秉叡指出,依現行選罷法規定,若蔡錦賢未入監服刑完畢就不能參選,但中選會函釋卻讓
: 蔡鑽漏洞,指蔡是因超過行刑權時效,與執行完畢、未執行不同,「仍得登記為候選人」,
: 根本是鼓勵政治人物被判刑後逃亡,只要逃亡到行刑權失效後就可以參選。
: 律師顧立雄也質疑,選罷法規定受過有期徒刑宣告者,一定要執行完畢才可以參選,但蔡錦
: 賢「跑到中國逍遙,沒有因為這個案子入獄過一天,這樣算不算執行完畢?」即使蔡錦賢違
: 反「預備行賄罪」,與終身不得參選的「行賄罪」不同,但顧立雄強調,兩者本質上都是一
: 樣的罪,加上蔡「一直逃一直逃」,也從未起算「褫奪公權」的時間。
: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痛斥此案「離譜至極」,竟有人買票判刑確定後,還可逃亡七年回來繼續
: 參選,「中選會要出來給個交代,致使無效的選舉結果必須被重新檢驗」。他更挖苦說,乾
: 吳秉叡指出,依現行選罷法規定,若蔡錦賢未入監服刑完畢就不能參選,但中選會函釋卻讓
: 蔡鑽漏洞,指蔡是因超過行刑權時效,與執行完畢、未執行不同,「仍得登記為候選人」,
: 根本是鼓勵政治人物被判刑後逃亡,只要逃亡到行刑權失效後就可以參選。
: 律師顧立雄也質疑,選罷法規定受過有期徒刑宣告者,一定要執行完畢才可以參選,但蔡錦
: 賢「跑到中國逍遙,沒有因為這個案子入獄過一天,這樣算不算執行完畢?」即使蔡錦賢違
: 反「預備行賄罪」,與終身不得參選的「行賄罪」不同,但顧立雄強調,兩者本質上都是一
: 樣的罪,加上蔡「一直逃一直逃」,也從未起算「褫奪公權」的時間。
: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痛斥此案「離譜至極」,竟有人買票判刑確定後,還可逃亡七年回來繼續
: 參選,「中選會要出來給個交代,致使無效的選舉結果必須被重新檢驗」。他更挖苦說,乾
: 脆訂個法律,犯罪判刑確定後,開放三天逃亡期,「只要三天內跑掉就沒事」。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cZAJHR
: 5.備註:
: 這個人真的很敢,被判刑逃亡講話那麼大聲...
作者: belucky   2014-12-31 17:50:00
部意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