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踩腳踏車時想到的...
"潛在風險",這個詞蠻模糊的...
舉例來說,我買一台汽車,車商標榜著主被動安全配備很好~
但我開了5年,某天去保養廠發現安全氣囊的線全都根本沒有接上
也就是這5年來,如果我出車禍,都是在沒有安全氣囊保護的狀態下
當然事實上沒有出車禍的話,實質上我是沒有損失,但我的潛在風險
因為沒有氣囊而提高,這種無形的損失有辦法要求賠償嗎?
換另一個例子,如果我跟保險公司買意外險,但業務偽造文書,給我假保單
但實際上根本沒替我投保(舉例啦XD),這就有兩種情況了...
1.我真的出意外,比方說重大傷殘可以原本理賠到500萬,但因為實際上根本沒投保
,保險公司不可能理賠給我。我只能告業務偽造文書,但偽造文書是只能賠償還給我
所投保的費用,還是能將本來保險能理賠的500萬也賠給我?(或是得另外告詐欺或
背信?)
2.我沒出意外,經過3,5年後發現業務根本沒替我保,這時候一樣是告業務偽造文書,
保險費用的部分能還我應該是沒有問題,但這3,5年間,我本來能有的意外險保障其實
是沒有的,這3,5年間出意外沒辦法理賠的潛在風險是否也能賠償一定的價格給我?
好奇想到的,盼有達人能解惑,謝謝~
附帶一題,如果國民年金破產,那現在繳保費的人往後能像勞保局提出賠償嗎?
以金流的概念,這幾年我錢先給你,你就算全數還給我,我也是損失,還沒加上
通膨跟利息...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