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4-12-31 23:33:09※ 引述《ptt400486 (拼命小次郎)》之銘言:
: 基於兩性平等原則,
: 女性已經不再是弱勢,
: 連選舉都有女性保障名額,
: 女性享有權力,卻不用盡義務?
: 女生上不了戰場,大家都知道,
: 天生條件不同,硬抓去戰場只會讓敵人笑咪咪而已,
: 但去醫院服護士役,
: 一來台灣萬一發爭戰爭,女生可以馬上實施救護工作,
: 二來台灣血汗護士情況可以改善,
: 三來男生心裡也會平衡一點,平平都是台灣人為啥女生不用服役。
: 誰可以幫我跟柯市長建言阿!!
我覺得這個方法滿可行的呀,沒什麼不好。
又不是主要護士,而是類似替代役的消防役、警察役,在旁邊幫忙輔助的。
你不是主要的一線人員,但打打下手不為過吧?
我想是這樣啦,雖然大法官釋憲,因為生理因素,女生當兵是違背公平正義。
但部隊也一樣有女兵。不給她們當兵也是剝奪她們的工作權。
拜託,我們不是歧視,而是覺得女性這麼優秀,絕對不會比男性差。
很多女生不是常說,男生能做的,我們女生也一樣做得到?
那服役吧,以後絕對不會有人在那邊靠腰說只要權利不要義務。
你也可以大聲回說,老娘服役(護士)時你還不知道在哪邊當受精卵呢!
還是
「你們以為像吃把廢,這個好吃(權利)往碗裡夾,阿這個(義務)好難吃,拿走拿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