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大紀元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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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五大食品 強制檢驗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12-31 22:25:28
【大紀元2014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為周延國內食品衛
生安全把關,衛福部食藥署2014年12月31日表示,2015年1月1日起,將對5大食品加工
產業強制檢驗,違者依《食安法》最高可罰300萬元。食藥署規定,「水產食品工廠」
、「肉類加工食品工廠」、「乳品加工食品工廠」、「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及輸入業者
」、「特殊營養食品業者(取得查驗登記者)」,必須將規定應檢驗的原料、半成品或
成品,依公告或國際間認可的檢驗方法,委託檢驗機構或自行檢驗,違者依《食安法
》最高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檢驗項目包括微生物、動物用藥及營養素含量等,並保存檢驗結果
紀錄至檢體效期後半年供衛生局稽查,證明符合《食安法》及相關規定。若業者違規且
未限期改正,依法罰3萬到300萬元。
1月1日起,嬰兒奶粉等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廣告,也不得以樣品、贈品
、折扣券、優待券、搭配其他物品或展示會促銷。◇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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