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五大食品 強制檢驗

作者: goldenhill (我的人權時代)   2015-01-01 00:50:12
1.媒體來源:大紀元台灣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新聞] 五大食品 強制檢驗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12-31 22:25:28
【大紀元2014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為周延國內食品衛
生安全把關,衛福部食藥署2014年12月31日表示,2015年1月1日起,將對5大食品加工
產業強制檢驗,違者依《食安法》最高可罰300萬元。食藥署規定,「水產食品工廠」
、「肉類加工食品工廠」、「乳品加工食品工廠」、「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及輸入業者
」、「特殊營養食品業者(取得查驗登記者)」,必須將規定應檢驗的原料、半成品或
成品,依公告或國際間認可的檢驗方法,委託檢驗機構或自行檢驗,違者依《食安法
》最高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檢驗項目包括微生物、動物用藥及營養素含量等,並保存檢驗結果
紀錄至檢體效期後半年供衛生局稽查,證明符合《食安法》及相關規定。若業者違規且
未限期改正,依法罰3萬到300萬元。
1月1日起,嬰兒奶粉等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廣告,也不得以樣品、贈品
、折扣券、優待券、搭配其他物品或展示會促銷。◇
責任編輯:芸清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tw.epochtimes.com/b5/14/12/31/n4331289.htm
5.備註: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4-01-01 00:50:00
吃洨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4-01-01 00:50:00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5-01-01 00:51:00
等到衛福部所有官員都換過一遍再說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5-01-01 00:54:00
巧門在這裡"或自行檢驗"
作者: moneta   2015-01-01 00:58:00
廠商須委託檢驗機構"或自行檢驗"--> 偷開方便之門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5-01-01 01:03:00
所以要像頂新ㄧ樣自設ㄧ個實驗室好取得合格證明
作者: l19 (119)   2015-01-01 01:04:00
衛福部直接裁撤掉 廠商以後都自行檢驗 再公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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