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人血饅頭好吃嗎?為了妖魔化,某些媒體連臉都不要了。
來,我早告訴你貴國媒體怎么洗腦,告訴你們錯誤的信息。
: 2.完整新聞標題:
: 死亡數字有秘密? 超過35人官員得走人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01月01日12:51
: 中國上海灘陸毅廣場昨晚發生人踩人事故,截至早上11時,造成最少35人死亡。
現在已經36人了。我估計死亡人數還會增加,因為有不少重傷的。
: 有中國網友統計發生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發現死亡人數不約而同都是35人。對於「35」數
: 字,中國網友曾有這樣解釋:「超過36人,市委書記這個級別的要撤職,所以一開始發生
: ,就注定了死亡人數不會超過36。」若真有這條規定,可能有些死亡更多的事故災難,人
: 數就會被少報。30多人會被下降,說不定連50人死亡的事故都會被謊報壓縮成35人。
根本沒有這種規定。實際上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就需要報國務院確認,並處理相關責任
人。
地方政府和部門對事故定性存在疑義的,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
規定,按照下列程序認定︰
4.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國
家安全監管總局初步認定,報國務院確認。
5.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事故,按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報告。偵查結案后認定屬于刑事
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結案證明,按公共安全事件處理。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第十四條 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依照本規定應當履行職責而未履行,或
者未按照規定的職責和程序履行,本地區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對政府主要領導人,根據
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近年中國引致3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 2008年7月,河北蔚縣煤礦爆炸,35人死亡
: 2008年11月,雲南泥石流,35人死亡
11月2日的事,到11月5日已經是「40人死亡43人失蹤」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1/05/content_10310830_1.htm
: 2010年6月,福建廣西四川洪災致,35人死亡
6月13日降雨,6月18日的新聞已經報道「7省69人死44人失蹤」
只算福建和廣西,也是16+21=37人死亡。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11909967.html
: 2011年6月,鄂湘暴雨,35人死亡
35人死亡是2011年6月10日中新網的數據,2011年6月11日南方都市報和南都網數據為40余
人因災死亡,人民網數據為18人死亡28人失蹤,鳳凰網數據為41人死亡33人失蹤。我查找
了大部分新聞網,40余人死亡與18人死亡28人失蹤數據為多。2011年7月9日網易新聞有出
現「近百人」死亡失蹤的數據。因此35人死亡只是2011年6月10日的新聞報道數據。
: 2011年7月,溫州動車相撞,35人死亡(余浚安/綜合外電報導)
死亡40人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7-29/3220491.shtml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5.備註: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50101/534670
最后說一句,請別用謠言做武器,沒意思。
你們很自由,用1~50人死亡去搜搜看,看中國每年事故有多少。
之前動車死37人時,用37,后來到40,開始用40人。最近兩年根據需要基本在34、35、36
了,有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