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6點多上露天拍賣買手機,看賣家價錢在正常範圍內,
沒想太多就下標了,交易過程是在LINE進行,
匯完款跟對方確認有入帳了後
大概9點多客服中心通知我對方被停權了,
原因是帳戶異常,
目前只有對方的LINE跟手機號碼以及交易明細表,
跟露天結標通知等等訊息,
事後LINE他也不回,
手機也沒接(一開始打過去確認有匯款時有接而已)
去警局要報案要告詐欺時,
警員是勸我等消保法規定得的7天後貨沒到再來報案,
說什麼曾經有過類似案例後來貨到了,
結果誤凍結對方帳戶還賠償對方營業損失的,甚至有誣告的可能,
說他是好心提醒我沒有要吃案的意思,
請問各位鄉民我到底應該何時報案?還是直接165線上報案?
一整晚失眠都在自責自己真的太笨,
沒先確認對方評價(才5..而且都是買低價的飼料等等...)
問與答跟要求貨到付款.面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