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車站某家鐵板燒拒絕導盲犬入店

作者: putapig (噗打皮革)   2015-01-04 02:57:22
我記得前陣子有篇文 有店家禁止太小的嬰兒入內
說可能的哭鬧會影響其他客人用餐
結果一陣推噓之後推文的我記得是贏了
結果這篇是一面倒的推文
我很好奇版上鄉民們的標準到底是甚麼
※ 引述《Miuramaki (楊梅曲家瑞)》之銘言:
: 臉書看到的 幫忙高調一下
: 台北車站二樓微風 御宴和風鐵板燒拒絕視障者帶導盲犬入店
: 該店主管說要保障其他消費者的權益= =
: 高調一下這間店
: 縮圖
: http://ppt.cc/BRmq
: 臉書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935681719777714&set=a.253308398015053.
: 73
: 縮網址
: http://ppt.cc/PpDK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2:59:00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00:00
看到連D粉的宇宙跟人不一樣又確信是對的
作者: aghgna (骨髓咖啡因)   2015-01-04 03:02:00
導盲犬受過嚴格訓練,不會主動影響他人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04:00
會打 :)卻不動腦的人還滿奇怪的。 小嬰兒哭鬧是很難控制的甚至可以說哭鬧是他的正常能量釋放;但是導盲犬怎麼比?導盲就是已經要有一個嚴格的認證。 另外你修文的搞笑想法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3:05:00
依法老闆本來就可以拒絕,交易是你情我願的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05:00
那店家就是不想要給動物進,跟這次的事件根本不一樣啊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3:06:00
之前有個點了又不去拿,老闆記兩個月,下次來直接轟出去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06:00
老闆狀況是人進來 狗出去 這樣不行啊你真的怕狗就要拒絕人家進來 這筆生意大不了不做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07:00
不要再打連D粉的腦袋了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07:00
你嬰兒受訓兩個月執照認證不會哭鬧我一樣抵制不讓進的店家OK?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08:00
而不是想賺又不想讓狗進來 這種嘴臉很噁心
作者: huguenot (jj)   2015-01-04 03:10:00
你的標準才怪怪的,導盲犬進入是幫助訓練,不是私欲。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11:00
你沒有選擇不是嗎?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12:00
你遇到嬰兒哭鬧 會跟媽媽說你進來吃 嬰兒放外面?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3:13:00
店家可以選擇,但是看何種理由,去亂的奧客被拒絕大家很爽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13:00
標準明明很簡單,沒受訓的狗不准進,導盲犬不能拒絕
作者: aghgna (骨髓咖啡因)   2015-01-04 03:13:00
老闆怕狗就協調/放棄交易,怕狗跟影響店內顧客兩回事好嗎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13:00
你搞清楚重點了沒?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14:00
就不能不准。問題是,世界上有這種嬰兒嗎?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15:00
去跟立委靠夭說要修法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15:00
如果如果,結果你一直維護的店家手法跟你講的不一樣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3:15:00
依法目前就是可以拒絕,謝謝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15:00
啊抵制店家就不是合意的行為囉? 誰能強迫人家不交易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15:00
老闆說人可以進來 狗狗不可以阿 我不爽就是這一點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16:00
有空腦補不如像上面針對法條之類戰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16:00
依法就是不能阻止對方進來消費,如果你拿交易自由來搪塞,那立這個法就沒有意義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16:00
依法老闆就是得放導盲犬進去 結案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17:00
老闆遇到嬰兒哭鬧 跟父母說你們進來吃 嬰兒放外面你是父母 你能接受嗎? 更何況導盲犬比嬰兒聽話100倍
作者: aghgna (骨髓咖啡因)   2015-01-04 03:19:00
話說回來沒有自制力的嬰兒跟受過訓練的導盲犬怎麼會拿來比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21:00
不喜歡狗就要拒絕"人"進來消費阿
作者: huguenot (jj)   2015-01-04 03:21:00
有人價值觀的優先順序很奇特。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22:00
開幻想技能真的有點強,都被大家打臉問題點了還能無視甚至修文已經到沒說不能不賣東西給對方 XDDDDD那請老闆放人進去不給消費啊,什麼? 你的修文通通都是腦補?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23:00
對~~老闆可以不賣 客人可以跟記者靠邀 就這樣因為拒絕導盲犬上新聞,多來幾次看看生意還要不要做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23:00
店家就顯然對導盲犬沒有足夠認知 才會說這種話阿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24:00
你要這樣解的話,那麼盲人在你店裡面坐著是可以的,但你可以不賣他。你自己想想立法意旨會是這樣嗎?會立這樣的法讓你這樣扭曲,就為了不想賣給盲人?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25:00
對導盲犬認知錯誤甚至歧視的店 我是不會去消費的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25:00
然後就為了全台四十隻不到的導盲犬,可以講到倒店,你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25:00
自由市場嘛,那就資訊對等,消費者自有判斷啊,鄉民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25:00
正義? 你想太多了 讓盲人帶著她的眼睛出門叫做 應該的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04 03:26:00
你離題了吧首先要看有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禁止小孩來消費阿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26:00
他可以不做這筆生意 我也可以不去消費給他倒阿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26:00
就好像你可以自由上PTT發廢文一樣 都是基本權利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26:00
們已經做了判斷了啊,你要去消費繼續去消費啊,何暴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26:00
實際上就不是這麼解釋的,應該是你自己去研究才對。
作者: er26562002 (YISU CHEN*希)   2015-01-04 03:26:00
你是否搞錯導盲犬的定義 你吃飯不帶嘴巴?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27:00
想釣魚還是想引戰 多練幾年再來吧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04 03:27:00
如果今天法律有規定 店家不得限制幾歲以下小孩入店你這篇才成立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29:00
講難聽點 店家是有選擇客人自由 但導盲犬不能拒絕
作者: ishiki (人生勝利組?)   2015-01-04 03:31:00
直接end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32:00
不然所有店家通通拒絕導盲犬就好 盲人權益在哪?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3:32:00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32:00
多說無益。法律已經把優勢給了盲人,你還說那麼多幹麻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33:00
要拒絕 就乖乖承擔上報的風險 喜歡犯法活該死好 真的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04 03:33:00
那老闆可以去推動修法 不然就接受罰金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33:00
您發了一篇一定會被噓的廢文就不是找自己麻煩了?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33:00
你一個正常人,爭這種東西,看不下去。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3:33:00
你設身處地想想自己要是盲人,許多店家都拒絕你,你作何感想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34:00
這種事情就是不能有例外阿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3:34:00
對阿你可以說你沒歧視,只是拒絕特定族群,這是你的自由
作者: huguenot (jj)   2015-01-04 03:35:00
樓上bill講的很好。但顯然原po不在意這個重點,認為店家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3:35:00
但我覺得你忽略了人跟人之間互相尊重包容的美德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35:00
社會想要保障弱勢族群權益 就要犧牲店家一點自由權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36:00
因為很明顯 盲人是"弱勢"的一方如果台灣全部店家都拒絕導盲犬怎麼辦? 講啥屁話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37:00
八卦版沒限制你發這篇文,即使你文章爛到爆,找所有人麻煩,這叫你的權利。自己權利都很愛用,別人權利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04 03:38:00
覺得法條有錯的不是你嗎.......囧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5-01-04 03:38:00
你當放屁。
作者: paleomort   2015-01-04 03:38:00
回的東西還是不懂人家在說什麼吧
作者: entry (姜太公釣魚)   2015-01-04 03:38:00
若沒人願意做我生意,我盲了就活該不能在外吃飯嗎?
作者: huguenot (jj)   2015-01-04 03:39:00
真理越辯越明! 讚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0:00
訓練導盲犬就是不給店家添麻煩 這樣還要嫌?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04 03:40:00
我相信反對原PO的都不會覺得法條有錯阿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2:00
既然沒有 拒絕弱勢理由何在? 我心理厭惡導盲犬?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1-04 03:43:00
好像沒有任何店家因為拒絕導盲犬而使生意受到影響的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3:00
人人都主張導盲犬會造成心理不舒服 那乾脆規定 盲人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43:00
進入場所變成做生意? 你真的懂法律嗎 XD 他這個叫做硬凹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44:00
你這樣哪天店家對正常人用這招就輸了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4:00
鬼島就是民智未開 這種霸凌弱勢行為都不當一回事
作者: kine0109 (KINE)   2015-01-04 03:45:00
二沒壞耶!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1-04 03:45:00
剛剛爬他文, 他就真的怪怪的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46:00
台灣重視商譽的老闆還是很多的,誰喜歡自家名聲臭掉?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6:00
法律不能將多數族群自由權無限上綱 也要保障弱勢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1-04 03:46:00
價值觀百百種,有的人覺得拒絕導盲犬的店家不好有的人覺得不讓任何動物進入的店家才是好,可以比比看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7:00
雙方權益起衝突的時候 就要考慮比例原則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1-04 03:47:00
哪一邊的人比較多,做生意的~自然會倒向人多的那一邊啊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48:00
保障盲人在外用餐權益 和沒道理的"懼狗症"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3:48:00
所以誰知道哪邊人多呢? 呵呵 來個調查報告看看吧我也很想知道在台灣願意接受導盲犬的是多數還少數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50:00
等店家去開立醫生證明說自己有怕狗精神疾病再說啦就說多數霸凌的心態一定要改 犧牲一點小權益 換來盲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1-04 03:57:00
嘴巴喊著要別人犧牲的這種話超容易的,因為不是自己付出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5-01-04 03:58:00
這樣的法律是為了保護弱勢 沒錯 就算你怕狗 甚至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58:00
更何況導盲犬根本不會造成店家甚麼麻煩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5-01-04 03:59:00
這種沒同理心 不想犧牲的人我就拒吃阿小氣巴拉 一毛不拔 給導盲犬進來 店家是會損失甚麼?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1-04 04:03:00
不願付出守法的代價 就滾出去別開店拉
作者: leonlee6 (Lee Miso)   2015-01-04 04:46:00
可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