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來源 :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11分鐘查案不積極? 警遭檢舉 怒告被害人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破天荒,警察控告報案市民!新竹市黃姓市民家遭竊,報案家屬
提供竊賊遺落現場的超商繳款收據,香山派出所警員邱昌隆11分鐘就趕赴超商調監視器畫
面,報案家屬卻在離開後就向市議員、督察室檢舉「受理案件態度不積極」,邱員無法接
受,決定提告妨害名譽。
家屬報案後就去檢舉
黃姓市民得知,直說「太扯了!哪有人民保母這樣與百姓為敵?」並指他太太向督察室反
映,並非指特定員警,也無意讓員警受處分。
去年11月16日,警方接獲黃姓市民報案「家中遭竊」,鑑識人員採指紋無所獲;隔天黃家
兒女到派出所,提供疑似竊嫌遺落的超商繳款收據。
邱昌隆告知自己非本案承辦人,但會請示所長,安排人力去超商調閱監視器,處理結果會
馬上告知;邱昌隆與警員李孟倫向所長報告後,在黃家兒女到派出所不過11分鐘,兩人就
去調監視器畫面。
但邱員回派出所,之後卻接獲督察組交辦單,指黃家檢舉「受理案件態度不積極」,又有
市議員服務處反映相同意見,邱員氣得久久說不出話。
邱員感嘆,檢舉人明知員警受理案件後,須依報告程序及足夠時間才能處理、回覆,卻向
新竹市議員吳國寶服務處做不實陳情,還向督察室不實檢舉,毀壞警察名譽,他無法接受
,向新竹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同仁與長官都支持邱員,認為警方受理後就出門辦案,還要遭指控,那要警察怎樣做?
屋主黃男說,向市議員陳情是關切進度,希望早點追回贓物,並無質疑警方,當時鄰居說
「打給督察室比較快」,並主動撥電話接通督察員,妻子接過電話才說「受理案件態度不
積極」這句話;強調對警方處理這起竊案有些意見,也認為處理得不夠積極,但並未針對
哪個員警,而是反映「整體的感覺」。黃男認為向議員反映就夠了,不用再打給督察室,
還念了太太幾句。
市議員吳國寶表示,當天接獲黃家陳情後,請助理去派出所瞭解案情,同時請警方儘速破
案,被害人只是急著想尋回失物,得知警員將對黃家採取法律行動後,正積極斡旋,盼有
轉圜餘地。
本案警方後來查出竊賊先在超商繳款,再去黃家行竊,不慎將收據掉在現場,全案上月偵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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