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05/536081/
國防部募兵擬讓退役軍人轉公職 遭考選部打臉
2015年01月05日10:1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審查國防部及國民黨立委陳鎮湘所提的「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
」草案,由於草案內容明確規定退役軍人可轉任公務人員,但考選部及交通部均表反對,
書面說明中甚至以「本部礙難同意」拒絕募兵制暫行條例讓軍人轉任公務員規範,直接對
國防部「打臉」。
對於「募兵制暫行條例」草案規範,明訂軍人轉任公職考試,並要求交通部釋出航空管制
、氣象職務或其他工程等職務,交通部人事處副處長林正壹則對高階軍職人員轉任交通部
所轄單位,明確表達反對。他說,軍人轉任公職是為配合推動募兵制政策,以招募足額兵
力並曾加誘因,轉任人員似應以透過募兵制招募之人員為限,現行上校以上轉任考試應考
人員,為上校以上軍官,與當前募兵制的招募及退輔照護對象似無相關,建議上校以上轉
任考試,仍應維持現行轉任機關限制,不列入放寬分發任用的適用範圍。
至於草案擬開放國防部運用老舊眷村改建土地興建的房舍,可出租或售與軍人;此項規劃
引發朝野立委指責,痛批國防部搞自肥,認為不應獨厚特定族群,否則不符公益。國防部
長嚴明澄清說,草案只賦予國防部運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非屬商業區,單位地價
公告土地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得國有土地,與各級政府聯合開發、合建,或依都市更新條
例參與都市更新後經分回(配)的房地,得出租給志願役現役軍人,還可以售與因公、作
戰傷亡的遺眷及傷殘的志願役現役軍人,由國防部訂定租售原則、適用對象資格、租金基
準、完工房地決算價格計算方式,及限制條件等事項,絕對沒有搞自肥或獨厚特定人員。
(王烱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