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人知道長庚大學的某長官性侵害的事情嗎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1-06 15:53:40
聽說該私立學校某位長官性侵女學生
女學生告到學校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去
但是性別平等委員會說 因為該名女學生沒有提供證據 所以不受理檢舉
女學生當時是被那位長官騙到學校附近的愛之星旅館性侵的
那位長官騙女學生說要看宿舍電梯裡面的監視錄影帶
據說那位女學生跟同班同學在電梯爭吵 所以那位長官恐嚇要把女學生記大過
所以約女學生在學校附設醫院附近的汽車旅館謊稱要看事發的錄影帶
還說有其他女性導師也會陪同
女學生不疑有他 就進去汽車旅館 後來被下藥性侵
由於該名長官把罪證都湮滅了 女學生醒來的時候人在浴缸......
事後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沒有證據 所以不讓女學生做筆錄
女學生只好轉而向校內的性平會申訴
結果性平會前幾天寄來一張公文 內容也是說沒有證據 所以不受理檢舉
現在該名長官還在長庚大學擔任一級主管
最恐怖的就是 我有朋友在教育部工作
教育部那邊的人員告訴我 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會議資料都是保密的
就連當事人都不能調閱 也不能把資料外流
開會的所有人員都要簽保密協議 保證會議資料不能外流
就跟檢察官偵查不公開一樣 都不可以把偵查中的資料外流給告訴人或是被告
可是奇怪的就是 那位受害女學生的檢舉信不知道為何流到那位一級主管的手中
現在那位一級主管恐嚇女學生 說要告女學生加重誹謗
這種非法取得的證據可以拿去當呈堂證供嗎?
我記得好像有什麼毒樹果理論說明......
有鍵盤法官出來講解一下嗎?
要是那位性侵害的一級主管 把女學生的檢舉信影印一百份拿去路邊發
女學生的名節不就都毀了???
這種東西照理來說不是要保密的嗎???
有相關的八卦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06 15:54:00
不知道
作者: LuckyBee (吼吼吼吼吼)   2015-01-06 15:54:00
作者: reil (REIL)   2015-01-06 15:54:00
去警局報案,警告鴿子別吃案或是直接去地檢署告
作者: machungxi (討噓專家)   2015-01-06 15:55:00
好像有掛,可是沒證據就這樣把校名打出來不怕出事?@@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1-06 15:55:00
找民意代表 然後要收集證據
作者: sumade5566 (戰神56)   2015-01-06 15:55:00
證據來再推 勿忘某個機關槍
作者: tenninetall (愛只需要張開)   2015-01-06 15:55:00
不就戰戰神嗎?
作者: accin (acc)   2015-01-06 15:55:00
找柯文哲 (誤)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5-01-06 15:55:00
當初沒驗傷嗎
作者: apenguin (追著球球跑呀跑)   2015-01-06 15:56:00
國軍不意外
作者: XOEX (阿哲)   2015-01-06 15:58:00
為啥不報警然後調旅館錄影帶? 這個非告訴乃論不能吃案吧沒驗傷也太無言..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1-06 15:59:00
這是黑函吧,證據呢
作者: vul3vmp4 (爽~!!!)   2015-01-06 16:00:00
會被騙到賓館裡面?都幾歲了 明明就是價錢沒喬好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1-06 16:00:00
勿忘督割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5-01-06 16:01:00
刑法不能管校園? 算大學自治範圍? 鬼扯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01-06 16:02:00
性侵是大學自治? 那個警察說的???
作者: XOEX (阿哲)   2015-01-06 16:02:00
這種案子怎麼可能是大學自治= = 重點是女學生還信了 天阿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01-06 16:03:00
叫你朋友直接說出人命 警察名字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1-06 16:03:00
勿忘督割
作者: santaii (聖代)   2015-01-06 16:03:00
刑事案件 是校園自治範圍?
作者: yauryo (喝郎)   2015-01-06 16:03:00
驗傷提告吧自己要堅持提告啊 警察吃案就投訴警察
作者: linwukin   2015-01-06 16:08:00
沒證據是要怎麼相信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5-01-06 16:08:00
要有証據或是驗傷吧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1-06 16:09:00
可是警察也不能不做筆錄阿 應該是要讓檢察官去查才對吧
作者: apprentice08 (sou)   2015-01-06 16:09:00
明明受害者還名節毀了?觀念先改改別當共犯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5-01-06 16:10:00
高調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1-06 16:10:00
..........警查可以在唬爛一點要告學校相關人員的還只能先向學校單位申訴~~0.0被唬爛惹
作者: tommyslame (大老二底牌漏)   2015-01-06 16:14:00
聽說
作者: qqqzzz123 (OscarLee)   2015-01-06 16:17:00
哪間派出所哪天報案的講出來啊
作者: shiftsmart (居家物)   2015-01-06 16:18:00
高調
作者: qqqzzz123 (OscarLee)   2015-01-06 16:19:00
最好也把哪個長官講出來不要只有“聽說”
作者: yauryo (喝郎)   2015-01-06 16:20:00
驗傷報警調監視器很難嗎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1-06 16:21:00
我是覺得沒證據也很難告贏 連三歲女童都說是自願的了看見阿扁沒貪污被關這麼久 我對台灣司法真的很恐懼
作者: poal50310 (Nelson)   2015-01-06 16:26:00
長官是誰??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1-06 16:28:00
有證據嗎....? 不然感覺有點唬爛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5-01-06 16:29:00
先去醫院驗傷 警察找別的派出所啊
作者: yauryo (喝郎)   2015-01-06 16:31:00
是太膽小還是純幻想?
作者: umaga1 (QQ)   2015-01-06 16:42:00
莫忘督割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5-01-06 16:48:00
價錢沒談好
作者: kill29 (大宇)   2015-01-06 17:01:00
聽說 聽說
作者: lifelikeplay (當我還小時)   2015-01-06 17:14:00
現在過太久已經來不及了 如果明顯警察吃案就是當他的面打110順便投訴他就對了
作者: keshiaolann (麵包)   2015-01-06 17:35:00
如果是真的就趕快高調大家會幫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5-01-06 17:44:00
報警要打110 事後有問題也打110
作者: s150114 (湯姐姐)   2015-01-06 17:47:00
騙到旅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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