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新頭殼 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護樹被判刑3個月 王鐘銘今入獄
3.完整新聞內文:新頭殼 newtalk 2015.01.06 邱珮文/綜合報導
參與去年淡水選區市議員選舉的綠黨落選人王鐘銘,因護樹行動與警衝突,
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 3 月徒刑。
王鐘銘拒絕易科罰金,並於今(6)日上午入監服刑。
他強調,未來各項行動都會堅持做下去,不會因他的入獄而停歇。
曾代表綠黨參選淡水區新北巿議員最終落選的王鐘銘,
前年參與江翠國中護樹行動過程中,因與員警發生衝突,
遭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 3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全案經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對此,王鐘銘拒絕易科罰金,選擇今天入監服刑,事前先於台北看守所外召開記者會,
包括綠黨、台灣護樹聯盟、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看守土城愛綠聯盟
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都到場聲援。
王鐘銘已經在前一天先將頭髮與鬍子剃光,並在臉書上強調,
未來各項行動都會堅持做下去,不會因他的入獄而停歇。
而今天入獄記者會,王鐘銘也質疑,護樹到底犯了什麼罪?
妨害什麼公務?
以肉身保護老樹、抵抗公權力就是言論自由。
檢方以妨害公務罪起訴,就是公權力打壓言論自由的方式。
他認為,環境保護有很多途徑跟工作可以做,一方面他們在街頭抗爭,
或許因為妨害公務的濫訴而入獄。
但另一方面,他們也透過行政訴訟,某種程度矯正行政單位的態度,
如近期擋下行經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的淡北道路開發案。
王鐘銘隨後也將「人權小樹」交到綠黨中評委文魯彬等人手中,象徵言論自由不容打壓,
護樹行動永不停止。
參與去年淡水選區市議員選舉的綠黨落選人王鐘銘,因護樹行動與警衝突,
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 3 個月,今(6)日上午入監服刑。
圖:翻攝自綠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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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台灣法律竟然為了砍樹把人關起來?如果樹被砍了再行政訴訟還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