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fefree (好自在)》之銘言:
: 您沒看錯愛國同心將不再101揮舞五星旗,而這是一個中國官員爆料的!
: 因為國民黨選輸台北市長,所以中共考慮停止愛國同心的行動。
: 但這是有前提的,簡單說就是跟「國旗」、「肖像」有關!
: 「國旗」= 五星旗
: 「肖像」= 毛澤東、習近平
: 萬一台灣民眾在101廣場前損毀、污辱「國旗」、「肖像」無法制止時。
: 沒錯,萬一中國人看到自己的國旗、自己的領導人被污辱被做文章,
: 然後愛國同心不能動手,台灣警察也不能干涉的情況下,只好棄守101。
: 只是「傷人五十自損一百」,愛國同心再怎麼說都是推動台獨的功臣,
: 台灣民眾又如何不傷到自己,去損毀、汙辱「國旗」及「肖像」呢?
八卦是損毀五星旗或毛澤東肖像也不會怎樣
第 118 條
意圖侮辱外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國章者,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19 條
第一百一十六條之妨害名譽罪及第一百一十八條之罪,須外國政府之請求
乃論。
除非中國政府來向台灣政府請求,不然台灣政府不會理也不能理
中國政府不可能告的,因為這樣等於承認台灣政府了,
也承認自己相對於台灣是外國了 lol
而且就算告了,馬政府自認兩岸是一國兩區,
不承認中國是外國 (所以不能稱中國,要稱大陸)
理了等於承認中國是外國,不理則拿你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