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網友 還笑她「下體很臭」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2015.01.07 09:33 am
已離婚的林姓男子(28歲)以暱稱「Latte」在手機通訊軟體交友,結識剛滿18歲的女網友
。女方前年12月10日和林出遊,卻被載至汽車旅館性侵,事後向小男友求救。林在開庭時否
認性侵,並嫌女方「味道很重、很臭」;法官認為他事後曾傳簡訊請求「能不能給我一次機
會」,認定他性侵,判他3年10月徒刑。
被害人表示,和林是在前年7月間認識,12月第一次見面;當晚林提議至陽明山夜遊被她拒
絕,沒想到被載至承德路探索汽車旅館。
林否認犯行,並表示若女方不願意,大可向服務生求助,但她卻沒這樣做。女網友泣訴,當
時行動遭控制,腦子一片混亂,根本沒有思緒想到要怎麼幫助自己。
林在性侵得逞後,還譏女生「妳下體味道很重、顏色很深」,質疑她衛生習慣不好、交友複
雜。
士林地院衡量林大學畢業,與父母同住且育有1子,月入2萬7千元,判她3年10月儆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726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