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的困境:如果我願意說謊的話》
我只能說,有一種黑,比我想像的深。
好像,真的超出了自己能承受的能力。至少,暫時是如此。
但還是得打起精神,面對。
還好,我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一點一點的訴說。
給周玉蔻,妳說我「認了」。請妳回去看看我的回應,
我從不曾否認我和頂新有互動。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覆重申以下的文字,
「我在總統府副秘書長任內,會和企業界人士互動包括頂新
(當時頂新並未涉及黑心油案),聽他們的一些意見,
但我從未從中獲取任何的私人利益,也絕不代他們關說任何個案。」
請問,我從沒否認我和頂新互動過,我「認了」什麼?
和頂新互動過、餐敘過就是頂新門神?就收過頂新獻金?
就幫頂新關說過案子?這種無限上綱的牽拖,好吧,由妳吧!
我之前的澄清稿也寫得很清楚,原文再錄一次:
「之前我到特偵組作證,檢方問我和頂新家族互動的狀況。
我就我印象所及,一五一十地告訴檢方我和頂新的互動情形。」
「檢察官『抽象』的問我和魏家互動的情形,我全無保留,一一如實以告」。
對於和魏家的互動,不管是檢察官問我,或者是外界的質疑,
如果我一句,我忘了,能耐我何?問起有沒有談到101經營的事,
我咬死說沒提過。能耐我何?
我唯一無法「克服」的是:我不想說謊。
和企業互動對不對?可受公評,若被責難,也就面對。
但我心裡坦蕩,我沒有收錢,也沒有關說,我認為我只要守住這條線,
就對得起我的良心。
我不是不清楚「互動即門神」的周式跳接邏輯想幹什麼?
目的只是要在眾人心裡對我打上一個?號或X號。我只要承認有互動過,
?號與X號就成立了,人格毀滅戰的目的就達成了。
我很清楚,所以,對我最有利益的回應就是否認到底,
可是,我就是過不了自己這一關,我不想欺騙別人,因為我不想欺騙自己。
這是我面對檢察官詢問時的態度,也是我昨天發澄清稿,
還原我和頂新四次互動過程的態度。
這麼說好了,我忽然體會到一件事,如果,我真收了錢、辦了事,
皆大歡喜,大家口風緊緊,也許反而不會有事。
如果,我真收了錢、辦了事,連貪污納賄我都敢了,說謊有什麼不敢的,
我就會否認到底,你也拿我沒輒。如果我真收了錢(十億是不是?),
我最好嘴巴閉緊一點,帶著家人躲到國外去享受這海角十億。
所以,一切問題都出在,我過不了自己心中的那一關:我不想說謊。
一切的關鍵都在,我想保留良心的平安,但何其弔詭的事,
為了保留這一份良心的平安,我得被抹成貪官污吏。
最後,我想說一個「笑話」,來「緩和」一下,這沉重的氣氛。
有一個愛惜羽毛的人,找了另一個愛惜羽毛的人進了團隊。
而這個被找進來的人,則找了另一個愛惜羽毛的人進入團隊…。
於是乎,這整個團隊,都是愛惜羽毛的人。
因為大家都太愛惜羽毛,最後這個團隊只剩下:羽毛。
乾罷爹~羅文大哥
絕不能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