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我在其他文章有提,這裡
直接正名標題,讓大家來討論。
勞工要滿 65 歲才能領年金,軍公教不用,
這有沒有八卦 ?
勞工不論何時退休,一律要到 65 歲才能領年金,
若退休時間離 65 歲還有段時間,那還要補繳國保的保費,
若之後因勞保年金財務狀況不濟,延長領年金的時間
比如到 75 歲。在 65 ~ 75 歲這段期間,你還是要補繳
國保的保費,最殘忍的是,國人平均壽命就是 75 歲。
等於一輩子都在繳費,但沒享受到年金。
然而軍公教,不論何時退休,一退休,就馬上可領年金,
像老師,55 歲退,馬上領年金,這個跟勞工的差異
也未免太大了吧 ? 憲法不是說,人人平等。
台灣的年金法,我看不出有任何平等的原則在裡頭。
勞保年金改革 擬保費連漲.下修給付
2013/1/30 的新聞
政府對勞工動刀,直接推改革法案,
保費連漲對所有勞工皆適用,完全無落日條款。
政府對勞工動刀這麼乾脆,
然而上面所提的非常明顯的不平等年金法,
卻視而不見,不去推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