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1-07 14:34:50※ 引述《KevinLow (廢文漏)》之銘言:
: 大學四年常常在上課聽到教授們說:
: 「我業界的朋友經常找我抱怨:
: 『大學四年教的東西根本跟業界嚴重脫節,
: 往往害我們必須重教這些大學剛畢業的菜逼八。』」
: 到底什麼才會是業界需要的知識呢?
: 如果這些業界這麼不滿學校教的課程內容,
: 為什麼不直接指點教授們他們需要的東西,
: 然後學校以後的課綱就全部改革呢?
來來來,哩來,哩來,哩來看嘜,教育部 103 年就有推動產學攜手辦法了:
教育部補助及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計畫要點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43621&KeyWordHL=&StyleType=1
我來節錄一下重點:
七、 審查基準:
(一) 計畫目標及教育政策配合度。
(二) 計畫內容完整性及可行性:
1、 學校與合作廠商應建置完整之職場實習機制。
2、 學校與合作廠商應擬具學生於合作廠商之定期崗位輪調
機制。
3、 學校與合作廠商應擬具定型化訓練契約。
4、 合作廠商應明定學生身分別與給予合理之生活津貼或待
遇。
你只知道這些廠商開口閉口都在靠腰學校教出來的學生不能用,
但是叫廠商跟學校簽個約,給學生錢,讓學校幫廠商訓練學生好不好 ?
廠商願意簽的有幾個 ?
簡單來說,出香蕉的公司只能找得到猴子,
連香蕉也不想出的公司,還想找有即戰力的猴子,你覺得有可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