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公司推薦用人時,
理由之一:有鑑於目前單位,僅有兩位男性員工,在人手不足情況下,
無法保障單位全體員工的例假、特休假、育嬰假、生理假等權益。
故眼下兩位新進人員(女&男),我個人推薦OOO(男生)。
當然,育嬰假男生也是有的。
所以口頭上再補充,用男生他可以少放一天生理假,其他人會更好請假。
請問,大家覺得這樣算是性別歧視嗎?(公司必須排班輪休,但會保障休假。)
============都沒人討論,直接下結論。==============
最後,女生獲選。(p.s.大中小主管都是女生)
職缺:部門內遴選業務,品管作業員
男:國立中正大學-中文系 畢業 (77年次) 新進人員 15天
女:私立oo科技大學-科系我忘了 畢業(再15天才畢業) 新進人員 3天
真的只有女生會被性別歧視嗎?
而且應屆還沒畢業就能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