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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強暴 狼竟嫌女「下體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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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珮如╱台北報導】男子林敬貿前年十二月間,在手機通訊軟體上以化名Latte,約一
名十八歲女子見面後,林竟將女子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林男辯稱兩情相悅,質疑是他
曾嫌棄女子「下體味道很臭」才挨告。但士林地院依兩人事後簡訊中,被害人曾對林男說
「是你強迫我的」等對話,認定林男犯下強制性交罪,昨他判刑三年十月。
沒悔意判三年十月
受害女子指控,當晚她拒絕林男(二十八歲)看夜景後,就被載到摩鐵硬拖下車、強壓性
侵,等林男送她回家,才向一名男網友求救,報案驗傷。
林男辯稱雙方互有好感,否則被害人大可向摩鐵人員求救,林男表示,他嘿咻後曾嫌棄女
子「下體味道很臭」、「顏色很深」等語,懷疑她衛生習慣不佳,交友複雜,女子才翻臉
提告。
法官審酌,林男曾有性侵女網友前科,考量被害人身心受創,除曾在簡訊中拒絕與林男再
有牽扯,還在庭上泣訴「希望判林重一點」,而林最後沒能和被害人和解,且毫無悔悟,
因此判林男三年十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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