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dxfive (哈囉!妳好嗎?衷心感謝)》之銘言:
這真的沒甚麼好衝突的
就是一個「證據確鑿」的罪犯,然後保外就醫而已
唯一到時候有爭議的,是該怎麼把他拽回籠子
可想而知,到時候會有一群粉絲高喊「政治迫害」、「無罪」等巴拉巴拉
說實話,我對他們一家子沒有好感
可以判10幾年,然後在家看護,只因為身體長期衰弱
我敢說病死在籠子裡的受刑人不在少數,並非人人都能居家看護
這就是一種特權
或許有人會說,陳前總統做過許多有利於台灣社會的事,但這不能掩蓋他的犯罪事實
就像
陳維尼也曾經有功於台灣社會,但他還是犯錯了
做了很多對的事,不代表能「偶爾做錯一件」
道德標準自在人心,也自有法律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