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dxfive (哈囉!妳好嗎?衷心感謝)》之銘言:
這真的沒甚麼好衝突的
就是一個「證據確鑿」的罪犯,然後保外就醫而已
唯一到時候有爭議的,是該怎麼把他拽回籠子
可想而知,到時候會有一群粉絲高喊「政治迫害」、「無罪」等巴拉巴拉
說實話,我對他們一家子沒有好感
可以判10幾年,然後在家看護,只因為身體長期衰弱
我敢說病死在籠子裡的受刑人不在少數,並非人人都能居家看護
這就是一種特權
或許有人會說,陳前總統做過許多有利於台灣社會的事,但這不能掩蓋他的犯罪事實
就像
陳維尼也曾經有功於台灣社會,但他還是犯錯了
做了很多對的事,不代表能「偶爾做錯一件」
道德標準自在人心,也自有法律約束。
作者:
fddk (æ‰æ›²çš„è—月)
2015-01-08 11:20:00證據確鑿?!
作者: mayjan 2015-01-08 11:21:00
我覺得 良心比聰明重要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1-08 11:22:00好弱,就這種程度也來討戰 佛山就沒一個能打的嗎??!!
作者: mayjan 2015-01-08 11:22:00
製造社會對立 真的不太好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1-08 11:23:00請 Google 元大馬志玲患重度失智檢裁定免入監
很多人是不爽兩套標準 為什麼014 645一套 扁又一套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1-08 11:23:00
======性魚身材好,沒話說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5-01-08 11:23:00
不公平的審判環境要讓人相信證據確鑿實在沒說服力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1-08 11:23:00證據確鑿這件事就值得再商榷了
作者:
KJK5566 (士林金鍾國)
2015-01-08 11:24:00不錯哦 都知道鄉民看到甚麼關鍵字會不爽 特別框起來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1-08 11:24:00就尊重醫生的專業不就好了,我真搞不懂一堆人在吵什麼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1-08 11:26:00人家老木善於理財,他三歲就當自耕農~賺到上E礙到你了嗎?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01-08 11:27:00一次總統選舉, 不含捐款, 光選舉補助款就二億了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1-08 11:27:00被判刑是因為實質影響力,稱不上證據確鑿吧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08 11:27:00
014是實質影響力,貪污犯怎又變成鑽法律漏洞
作者:
b195f1a (b195f1a)
2015-01-08 11:28:00本來就應該是把林益世抓進去,而不是把陳水扁放出來
作者:
kurll (狂)
2015-01-08 11:29:00阿扁執政時根本還沒有政治獻金法
作者:
jbdada (Sean John)
2015-01-08 11:29:00中肯阿,不知道在噓啥, 頗 ㄏ
你不覺得自我矛盾嗎? 從你說話來看 你允許kmt鑽漏洞陳水扁犯錯無限放大 你這不就我說得兩套標準嗎?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5-01-08 11:33:00特赦無所謂 但貪污犯就是貪污犯 那些支持者搞成像政治犯
還有本事勒 不就是你說的錯就是錯? 怎麼變成有本事
3323 錄音檔都有了645都出來選議員 你怎不寫信給檢調?
作者:
INNBUG (最純潔的傑)
2015-01-08 11:44:00光選舉補助款就幾億了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5-01-08 11:54:00
你現在是在說陳前總統不懂鑽漏洞 死好?
法院KMT開的 當然014要解釋成我被強迫拿錢也OK囉
作者:
yfme (ä¸èž¢)
2015-01-08 11:57:00吱吱崩潰XDDDDDDDDD ← 黃金比例9個D
不是法律如此 是"法院如此 你能怎辦" 講清楚OK?是拉 是不能怎辦 阿就法院KMT開的阿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1-08 12:17:00證據確鑿的話哪需要發明實質影響力
如果要公平論,國民黨更多貪汙,卻因合他們制定的法而沒事,這叫公平?
有本事沒本事,模糊地帶就是法官判定今天臺灣如果是陪審團,扁和014都被關到爽
陳水扁唯一犯的罪就是在國民黨手中搶下總統大位罪證確鑿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