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gemini (So what?)》之銘言:
: 人類應該在數十萬年年前就完全打趴其他動物
: 石器時代的人類就有能耐搞到某些物種絕種
: 對於一般動物來說
: 不管是什麼猛獸看到人類 第一個念頭應該是先閃再說
: 可是現在就連猴子或狗都不怎麼怕人類
: 甚至主動攻擊人類
: 為何這年頭動物不再怕人???
那些敢咬人的都是有人餵的,
動物是有領域觀念的,而且很強烈,
為了保護地盤,會驅逐外來者。
所以當一個地方有大量的流放狗、貓聚集,
表示當地一定有豐沛的食物來源,
牠們衣食無缺,可以繁衍後代,才會大量聚集。
不說流浪狗、貓,而說是流放動物,
是因為真正的流浪動物是沒有自已的地盤,
只會夾著尾巴到竄逃,別說見著人會怕,
就算看到同類,也會落荒而逃,因為被怕侵入到對方的領域被攻擊。
流浪動物沒有錯,但任意餵食不是在愛牠,而是在害牠。
如果愛護牠,應該是給牠一個家,而不是任意餵食,
放任為之。
任意棄養寵物該罰,但任意餵食是不是也該同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