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1-09 00:47:00爬一下我發的文很難嗎? 自我矮化太久到巴不得能自慰嗎?1.非邦交國之正式代表要升國旗一定要在該國正式代表處所2.非邦交國之軍人不可隨意踏上美國領土AIT美國在臺協會的人若在美國把101買下來後跑去那辦升旗那身為中華民國人你能接受這樣要升旗不去該升的地方升嗎?雙橡園雖是我國財產但是不是我國正式駐外代表處,正式代表處是駐美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金溥聰呂秋巡據點都在那邊既不是正式代表處,其屬地就不是我國之領土延伸,地權美國的那怎麼能夠讓我國外交正式駐外人員(代表我國)在那邊升旗??要就是要先跟人家講過啊,你還非邦交國欸讓我國軍人身分的人踏上美國領土,這以非邦交國來說是違反美國法律你知道嗎?你難道願意讓穿著解放軍服或公安制服的人入境台灣本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