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皇民意象(開已逝的大日本帝國歷史玩笑)
和愛國同心會(崇正值擴張的中華帝國PRC)
可否等同視之的倫理問題探討
(本文起於有些人開玩笑的稱呼日本為內地,結果引來某網路名人的大聲撻伐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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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瓦推
【認同獲罪?】
請先閱讀佛國喬的〈當窮人被敵視時〉(http://ppt.cc/u5rT)。
我們是否可就某種國家或國族認同的抉擇,進行譴責?
欲回答此提問,必須先釐清公共政策與私人情感的差異。
1.在公共政策方面
(1)殖民政體拒絕在地化,以國家暴力強迫斯民與斯土斷裂、強迫縫上新舌頭、強迫扭
曲歷史記憶,以造成受殖地普遍的國家與國族認同殖民化。
(2)國家機器特厚特定的國家與國族認同,使認同資本的分配違悖公平正義,或違悖比
例與扶弱原則。例如ROC-KMT治下的台灣,一國之認同資本,有九成是集中於一到三成的
人口(中國認同):他們有「一中兩區」的憲法,有自稱中國人的國家領袖,有上面寫著
「中國共和國」的護照,有中國忠烈祠維護著他們應許的光榮,有孫文掛在公家機關裏,
有二岸三地的華語金馬獎,甚至大家揮不揮舞「國旗」由他們說了算。
這兩種政策的不義,不只該被譴責,還必須被轉型正義。
2.在私人情感方面
我們可以對某種認同有好惡親疏,或以之為友或以之為敵。此處有雙層的個人自由:「認
同的個人自由」以及「對某種認同或好或惡的個人自由」。但只要不涉及公共資源的分配
,對某人的國家與國族認同,我們的好惡也只能是個人好惡,而不能上綱到公共倫理。
綜合上述,我要表達的是:個人認同之善惡,與認同資本分配之善惡,完全是不同量級的
事。以台灣現況為例,我們反對認同資本的分配過度親中,但我們不能禁止(甚至罪惡化
)個人認同中國的自由。當然,政治人物的國家與國族認同必須被放大檢視(我亦對認同
中國的政治人物毫無信賴),但臧否原則依然只能著眼於認同資本的分配是否公平正義。
例如:我們檢視龍應台的國族認同,但龍應台的可惡,在於她因個人的國族認同而進行不
義的文化資源分配,而不是她的中國認同罪該萬死。不過我們確實可以在個人情感上與龍
應台絕交,我絕對捍衛個人的交友自由。
辨識公私領域之異後,最後說明各種「非台灣認同」對於台灣主體性的傷害,是否一味?
中國對台灣的殖民是現在式(ROC/ROC+PRC)與未來式(PRC),所以自認為中國人、視中
國為內地,對台灣性的戕害,絕對甚於自稱皇民、稱日本為內地,亦甚於視荷蘭為母國的
玩笑或非玩笑。因為日本、荷蘭、西班牙皆無意願亦無能力對台灣再殖民。若將認同中國
與認同日本一體非之,豈非與「藍綠一樣爛」異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