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長輩很愛聽保險業務扯來扯去,推銷一堆有的沒的保險,
然後就買了,以為從此高枕無憂,出問題保險會理賠。
自己有讀過一些保險學的書籍,說保險最初目的是為了分散風險,
羅馬時期大家錢繳一繳,之後如果有人出事或是喪禮,這筆錢就可以拿來用,
或是海運時為了避免出意外錢沒了,所以就有早期保險的雛形,
簡單講保險就是大家一起出錢來分攤風險!
結果我覺得很奇怪咧,好像這東西到台灣就變質,
變成吸金炒房的工具,拿保戶的錢拿的爽爽爽!
等到出事時就雞雞歪歪死不理賠,不然你告我啊,
常常真正會需要使用的人反而保費很高,甚至不給投保,
以保戶來說,只要繳了錢好像就輸了,
沒出事錢白白給保險公司,
出事有理賠是賠出事的部分(填補損害),
或出事不理賠自己看著辦。
而保險公司常常還有銀行或建設的關係企業,
簡單講把保險當作提款機A錢為目的,拿到保戶的錢來炒房就好,理賠就死不賠,
加上精算師來算通貨膨脹的錢,反正只要保戶繳錢我就贏了啦,哈哈!
甚至掏空保險公司的錢出逃,反正爛掉就拿納稅人的錢來救干我屁事,好不快樂啊!
在台灣買保險是分散風險或吸金炒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