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清德不出席市議會 國民黨團:15日臨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1-10 13:11:01
: 賴清德不出席市議會 國民黨團:15日臨時會不來就告!
: 為了台南市議長案,台南市長賴清德近來砲火猛烈,他日前也決定,在司法未釐清之前不
: 進入台南市議會。為此,有藍委分析,賴清德是想墊高自己在黨內地位,但結果只是自降
: 格局。而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淑惠也表示,15日將召開臨時會,如果賴清德還是
: 不來,就會告市長與相關官員廢弛職務!
: 賴清德日前決定,在司法未釐清前不進入台南市議會,並砲轟準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與雙重
: 賄選涉案人李全教牽手高唱「你是我的兄弟」是「擁抱黑金」。為此,國民黨籍立委蔡錦
: 隆批評他不尊重台南市民,有違代議政治精神,「市長有這麼大嗎?」還說他就是想爭
: 2016,因此趁機奠定黨內地位,但表演過頭有些失控。
: 其他藍營民意代表也抨擊賴清德不做事,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南市議會將於15日召
: 開臨時會,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淑惠表示,臨時會第1天簽到人數應有20位,屆時如果
: 賴清德與官員不到場,那麼黨部與黨團將告市長與官員廢弛職務!
: http://ppt.cc/VZVd
有點好奇
廢弛職務是哪一條啊?
是刑法第120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還是刑法第130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起來都不符合要件啊
那到底要怎麼告捏 >_____<
還是說是犯了「不禮貌罪」?
又或是難道有另外不為人知的「實質影響力之罪」?
有人知道到底要告哪一條嗎? >____<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1-10 13:11:00
同理台北臨時會一堆廢物議員沒來也能告嗎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1-10 13:12:00
告歧視民意選出來的20位國民黨議員
作者: cute123 (想暱稱好麻煩)   2015-01-10 13:12:00
沒有黨證罪
作者: zoo1989z (趴凱)   2015-01-10 13:12:00
問方神
作者: matrox323 (WU)   2015-01-10 13:12:00
這是要告啥????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1-10 13:12:00
那你查看看有沒有這條---不聽國民黨者死刑
作者: Buikit (Buikit)   2015-01-10 13:14:00
KMT的財產不明可否一起清算一下?
作者: whalelover (哞哞哞哞王)   2015-01-10 13:16:00
之前內政部是用地制法48,49+84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5-01-10 13:22:00
反正就開不成是要告什麼XDDDDD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15-01-10 14:01:00
告不成啦 他們喊好玩的 目的只是要營造賴神不乖的形象
作者: onetwo01   2015-01-10 14:55:00
賴就自己自破梗要耍壞了啊他們能怎樣?
作者: maximal (懶得想)   2015-01-10 15:15:00
藐視國民黨檔證,處以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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