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在陸台商無需繳稅給台灣了

作者: peaceforever (fight)   2015-01-10 13:23:56
我不知道原po有沒有仔細去比較新舊條文的差別
不過現在有google根本就很簡單就可以知道改了哪些
該條文根本沒甚麼更動
原po所謂的
"一、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課稅之第三地區公司或事業之投資收益,係指第三地區公司
或事業分配之投資收益金額,無須另行計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合併課稅。"
根本沒有變動! 跟92年12月29日頒布的一模一樣,該年是誰執政? 是個最沒有賣台嫌疑的
所以這條款應該不是賣台的條款
回到主題,所以變動的是甚麼
簡而言之,是當台商要扣抵已繳納之所得稅時,所要提出的證明
92年的條文中,第三地區公司的財務報表規定需由第三地區的會計師簽證
新條文則增列亦可由台灣地區的會計師簽證
也就是原本台商必須找大陸的會計師簽證,現在則允許由台灣地區的會計師簽證
這條文變動得不好嗎? 還是大陸的會計師比台灣的會計師更值得信任?
另外變動的地方是
計算營利所得稅的方式
92年的可以扣掉累進差額
新條文則沒有扣掉類進差額
這邊我不熟 所以我也不知道影響
但是重點就是 台灣與大陸(或鄉民喜歡稱中共、中國)間是需要小心防範
但是也不要甚麼都覺得政府在賣台 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過政府的確是需要全民一起監督
台灣人民加油吧!
※ 引述《Aldebaran (一直走)》之銘言:
: 有人對這塊比較熟的嗎?
: 剛剛查了一下,確實有這個號令
: 但是最新的條文(21條)似乎跟前一版本(92年12月29)的幾乎一樣
: 不過我沒有仔細看
: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起確認看看: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2
: 點旁邊可以看舊條文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其實沒這麼多陰謀論 就是單純的關係常態化 把大陸視為"境外"
: : 我印象中 台灣本來就不是全球稅
: : 美國才是全球稅
: : 你是不是把很多奇怪的東西混在一起了
: : 這個東西好像叫出口關稅吧....
作者: umi74 (台灣老大哥)   2015-01-10 13:26:00
蠢吱不意外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5-01-10 13:29:00
公民覺醒板都快變公民「想想」板了, 整天胡思亂想...
作者: jemlin (果汁裡加了原子筆墨水)   2015-01-10 13:29:00
你這一篇會被無視
作者: susanowo   2015-01-10 13:29:00
猜這篇會不會超過十推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1-10 13:30:00
這樣就不好逃稅惹
作者: arnold3 (no)   2015-01-10 13:30:00
行政院改條文沒有鬼才奇怪 事情沒那麼簡單
作者: Roland100 (春日冬月秋山夏樹)   2015-01-10 13:31:00
追根就抵就是這政府公信破產 人民不信任你的所做所為
作者: JilSander (Doer brokenheart)   2015-01-10 13:32:00
那些高調的白痴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e2422 (庫柏)   2015-01-10 13:33:00
乖乖的做好看過渡時期就好啦
作者: leeyiting   2015-01-10 13:35:00
這篇才是正解!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5-01-10 13:36:00
就一群人前戲都還沒開始,就在假高潮的人在高調
作者: JilSander (Doer brokenheart)   2015-01-10 13:37:00
那些高調的白痴勒~~~~出來面對阿 哈哈 蠢吱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5-01-10 13:38:00
給五樓,有時候只修改幾個字是為了適應環境
作者: lovepork (我愛豬肉不愛牛肉)   2015-01-10 13:38:00
蠢吱不意外
作者: shs916018 (阿湖)   2015-01-10 13:38:00
哦是這樣嗎
作者: www770511   2015-01-10 13:38:00
竟然敢在造謠板說實話 只好噓了
作者: POWERSERIES (控訴社會不公)   2015-01-10 13:42:00
高調
作者: TIGER228 (老虎仔)   2015-01-10 13:42:00
也怪馬英九名聲太臭了
作者: mocloud (莫雲)   2015-01-10 13:43:00
來不及了 大家不會看你這篇 原po是要來帶風向的
作者: qkman   2015-01-10 13:43:00
kmt最好是能信啦!怎會不快2016政黨輪替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1-10 13:46:00
XD 4大沒有 中國的好應付吧to W大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5-01-10 13:47:00
樓上這條文好像是民進黨執政的時候公布的喔?你要叫民進
作者: bluelune (Q)   2015-01-10 13:47:00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5-01-10 13:53:00
其實鄉民是想阻擋台灣會計人員去中國審核各項簽證吧
作者: asea (阿寶)   2015-01-10 13:55:00
你說出實話了 所以這篇會被吱吱無視
作者: floz (醉)   2015-01-10 14:03:00
停止思考,被餵什麼就高潮的覺醒....
作者: leeyiting   2015-01-10 14:03:00
累進差額的概念是稅率有變動時產生的,例如一家公司所得30萬,稅率10萬以下15%,超過10萬部分25%,此時公司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0萬*15%+20萬*25%,另一種算法就是帶入累進差額的概念,此時的算法變為30萬*25%-1萬,那一萬就是推算出來的累進差額,但結果是一樣的我想會刪掉的原因應該是台灣稅率為固定17%沒有累進差額的問題,但這只是不專業猜測
作者: owen5611 (owen5611)   2015-01-10 14:11:00
92年是馬英九執政 放任金錢外流國民黨不用負責?
作者: kenyin   2015-01-10 14:12:00
推!!也推第一篇將問題提出來 任何法條公民都能一起討論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1-10 14:14:00
推討論
作者: flash1019 (9101hsalf)   2015-01-10 14:28:00
因台灣營所稅採單一稅率故刪除累進差額字眼,推
作者: johnny790218 (全知)   2015-01-10 14:39:00
網軍會低調不敢推
作者: floz (醉)   2015-01-10 14:40:00
造謠的推到爆,澄清的沒人理
作者: penknifelee (狂禪)   2015-01-10 14:47:00
推 一定要忠於事實!
作者: tracetw (((o(*゚▽゚*)o)))   2015-01-10 14:51:00
我不管 國民黨就是賣台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5-01-10 14:53:00
高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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