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公司登記恐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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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0 經濟日報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交通部認定新興叫車服務Uber違法營業,除持續開罰外,已發函經濟部撤銷Uber在台灣的
公司登記,並請投審會重新審查其投資資格。
同時也向公平會檢舉網站內容涉廣告不實,若經調查屬實,最高可罰2,500萬元。
Uber認為自己非汽車租賃業者,但交通部強調,依據「公路法」規定,以汽車經營客、貨
運輸而取得報酬,都應申請核准籌備後,取得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方可開始營業;而Uber
以自用車載客,及自用車駕駛兼差服務,已違法破壞市場秩序與合法從業者權益。
Uber公司截至1月6日已遭公路總局開出92張罰單,計1,040萬元;違規營業駕駛也遭開罰
91張罰單,共計455萬元,並吊扣牌照兩個月。公路總局監理組長林福山說,Uber目前只
技巧性繳了個位數字的罰單,其餘則都提出行政訴願,依法便不能強制執行。
交通部也指出,Uber網站持續對外刊載不實廣告,招募不具營業資格的駕駛加入,以及吸
引消費者使用非法服務部分,將向公平會檢舉調查。
交通部說,已轉請經濟部研議撤銷Uber之公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