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46500
: : 5.備註:
: 本來就該修了阿
: 我隨便想了一下, 實質影響力, 至少有下面兩項缺點, 難已適用
: (1) 太抽象了: 甚麼叫實質影響力?
: 鄉長貪汙, 鄉長的爸爸要不要順便捉進去關?
: 父親對兒子有沒有實質影響力?
: 同學之間呢?
: 說也說不清
: (2) 株連甚廣 : 承上, 因為太抽象了, 所以就有操作的空間
: 這時候鄉民最討厭的 "法官自由心證" 就出來了
: .... 今天修法是要限縮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
: 怎麼看都ok
鄉長的爸爸又不是公務員怎麼被抓??
貪汙治罪條例對象只有公務員
會搞到實質影響力就是因為台灣沒有連坐法
例如說總統任命行政院長 行政院長任命交通部長
交通部長貪汙行政院長就要連坐1/2的刑期 總統1/4的刑期
你的工作生殺大權在他人手 不聽指示本來就不可能
全國地方民選首長全部這樣搞
相信國民黨進去的比民進黨多太多
馬英九這樣被搞 余文也沒啥屁用了
小魯本身覺得科P在台北搞 民代請託全部上網公告
這件事如果可以拜託民進黨 成為2016立委選舉 競選主軸好嗎??
不然每次選民進黨 結果裡面一堆人比國民黨還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