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有個親戚今年五月要考會考了
因為自己目前有在補教界服務有稍微關心他一下
最近他的「超額比序積分表」出來,
其中他的品德成績,
(這個項目總共10分,其中記功最多4分,無記過紀錄6分)
因為本身有相當優良的音樂底子,參加學校各項比賽常常得獎
所以記功4分他都有拿到
但是,因為曾經被記了一支警告
所以另外一個變成「銷過後無記過」也只拿了4分
這不禁讓我打了一個寒顫,
因為去年我有學生拿2B++、1B+、2B
本來在桃園應該可以上永豐高中之類的學校,
卻同樣因為曾經被記警告少了那2分,而落到剩下私立學校
老實說,我不是要抱怨為什麼要記過什麼的
畢竟,犯錯本來就該懲戒,
但是我不覺得犯錯有嚴重到要影響升學阿......
國中生難道真的不能犯錯嗎?
而每個老師每間學校的懲戒規定也不定相同,
這中間是否又有失公平性?
像私立學校為了升學率,
就算學生曾經被記過,
在銷過過後通常都給學生「無記過紀錄」
我問他被記警告的原因,
因為曾經忘了帶作業去學校,所以英文老師記他一支警告
國中三年就這麼一支.......
有時候光想就很令人惋惜.........
所以想問問大家,對於國中生犯錯被記過的看法?
被記過這件事情,真的應該採計成績去決定升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