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全教抽菸罰1萬 議會盼全比照

作者: ERT312 (312)   2015-01-11 20:24:03
※ 引述《steakhouse25 (俺是耕田的)》之銘言:
: 有人推文說違反比例原則
: 完全不考慮李這個人有沒有買票什麼的or 性侵之類云云
: 行政處分的對象是人民或機關,所以李在這邊是人民的身分
: 說的沒錯啊 第一次就罰最重
: 的確違狹義反比例原則,也就是"衡量性原則"
: 任何干涉措施所造成的損害,應輕於達成行政目的所獲之利益,始具合法性。
: 還有必要性原則(又稱侵害最少原則)
: 「行政機關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少者」
: 罰鍰額度在2000~1萬之間 一下子就罰最重
: 也就是說你裁量有瑕疵或是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撤銷(違法得撤銷),
: 那根本就沒達到要處罰的目的了!
: 不相信自己去查大法官釋字641 看看怎麼說
行政裁量權本來就是市政府的權力
就好像記者問柯P:有人酒駕還說跟你很熟
柯P:那就罰最高額度的
議員如果對行政裁量不滿
套句前高雄議長的話:下次出來選市長呀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1 20:25:00
太好笑了,坐著抽煙完全不鳥賴清德,也不想站起來握手
作者: se2422 (庫柏)   2015-01-11 20:27:00
後面有人罩當然不用理啊 未來的臺南王欸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1-11 20:31:00
下次出來選市長呀
作者: steakhouse25 (波爾天然水)   2015-01-11 20:34:00
沒人說市政府沒有裁量權 現在是討論比利原則...叫你姐姐好了明明就說 第一次罰最重違反比例原則還看不懂今天是因為李全教你才覺沒差 如果是民眾咧?
作者: pz5202 (tata)   2015-01-11 20:58:00
======支持朱立倫=支持李全教=支持「黑道復辟」!======
作者: fen1110 (楊)   2015-01-11 21:03:00
如果是民眾當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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