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2日 中國時報
朱真楷、曹婷婷/綜合報導
台南市長賴清德以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為由,拒絕接受議會質詢,如今傳出先前賴清德力
挺的民進黨議長候選人賴美惠,也陷入賄選疑雲。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昨天指出
,去年議長選前,賴美惠曾交付50萬給黨內一位新營區議員,結果疑因金額太少,當場遭
對方退回。
吳子嘉指出,當賴清德以「超越法律」的標準替法官將李全教定罪,是否曾想過,自己力
推的議長人選,做著與李全教相同的事情,卻視而不見?
賴清德則說,吳子嘉指控雖非針對他個人,但他認為,指控綠營賄選的人,必須拿出證據
;被點名的人基於捍衛自身權益,也應提出說明。
遭指拿出50萬元給特定議員的賴美惠表示,「沒有這種事,妳不覺得很好笑嗎?」她說,
將與律師討論進一步作法,保留法律追訴權;賴美惠則說,她不認識吳子嘉,昨天一早有
人透過網路寫信問她「有沒有這件事?」她簡短回應,「抱歉,偵查不公開,不方便回應
」,事後卻看到對方指她不否認,根本就是子虛烏有,與事實嚴重不符,根本就沒有50萬
這碼事,不排除提告。
不過,吳子嘉強調,賴美惠在議長選前,曾找了1位新營區的議員,當場交付新台幣50萬元
現金給對方。這項舉動讓該議員深感訝異,且因當時正值議長選舉敏感時刻,當場退給賴
美惠。
吳子嘉說,這名議員事後在私下場合頗有微詞地說,拿這50萬是要做什麼?我只值這50萬
嗎?
吳子嘉說,當時民進黨議會黨團對賴清德堅持力挺賴美惠,不乏質疑聲浪,而事後當黨團
「表面上」一致決定支持特定議長候選人時,賴美惠的這項舉動,又代表著什麼樣的政治
意涵?
吳子嘉強調,既然賴清德已斷言李全教賄選,並依此拒絕赴議會備詢,那麼,當然必須以
相同標準來檢視自己的代理人,不然就等著其他賄選證據繼續出現。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2000337-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