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國稅局查稅 柯媽:借給孩子誰寫借據

作者: shato (龍夏)   2015-01-12 19:53:40
※ 引述《yoseii (yoseii)》之銘言:
: 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 因為是我們學理財的基本常識
: 所以我不好意思的出來點醒大家一下
1.原PO說要點醒大家一下
於是提出一串說明
最後一段說明
: 該局進一步表示,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如
: 當事人主張非屬贈與,即應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以貫徹公平合法課稅之目的,請
: 納稅義務人注意。
2.原PO對於網友反應柯P已就其主張之事實舉證的回應狀況如下
→ turtleaoc: 連事情都沒有搞懂 柯爸匯款還錢記錄 和利息證明都出示 01/12 18:56
(中間的回應與噓文較無重點,故省略)
噓 delphi1989: 馬上被打臉,人家可是有秀出利息匯款證明zzz 01/12 18:57
舉證新聞連結:
反駁漏稅駁斥不實指控 陳佩琪出示存摺證明有給利息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364186e-3414-4602-a9f1-b49165f1a827
原PO yoseii回應
但是沒有借據也是事實zzz
看國稅局如何認定吧
你說是還款證明我也可以說是孝親費阿
有證據證明是還款證明嗎?我看應該也沒有
由1&2兩段可以感受到原PO自相矛盾之處
在1中引用法條及要求人家舉證,並未提及柯P已舉過證據的事實。
在2中自己提不出具體反駁柯P匯款記錄的證據,直接轉為心證懷疑柯P的還款證明。
這種不受世俗拘束,自由自在的邏輯論證,
想必這就是傳說中的 C&P跳針辯證法,
這麼深奧的技巧必有奇遇,
一定是修過專業理財「八堂課」的巨巨。
實在是令晚輩受益良多,欽佩欽佩。
有機會一定要向原PO大大好好的討教討教這樣的精神勝利法。
作者: Riya520 (GO!!!!!!)   2015-01-12 19:55:00
因為對於9.2來說, 尚未從選後崩潰恢復
作者: Reynad (Salty and Rekt)   2015-01-12 19:56:00
原po高手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5-01-12 19:56:00
你這篇要是早半年發 你就是先知了靠北 噓錯篇
作者: lmf770410 (凱文)   2015-01-12 20:01:00
長知識了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1-12 20:23:00
借據拿出來以後..國睡局:借據有沒有公證阿 沒公證不算!@#$%^&*
作者: fenxiyu (波妞號:)   2015-01-12 20:24:00
這就是網友傳說中的無差別"有罪"推定XD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1-12 20:24:00
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擺脫這個下死下政的爛中央
作者: fenxiyu (波妞號:)   2015-01-12 20:26:00
只要網友心中認為有罪,無論拿什麼證據都是有罪XD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5-01-12 20:28:00
人家幹過保險業務的,話術就是專業。
作者: yoseii (yoseii)   2015-01-12 20:36:00
我覺得滿好笑的,看到轉帳 130,000 就是償還利息?我的意思是如何證明是利息?你仔細想想就知道根本無法證明 zzz 口說無憑啦大不了就老實補稅,人家還會覺得你有氣魄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1-12 20:40:00
樓上.質疑不是這樣幹的..都已經拿出轉帳13萬的證明了...有種就證明這不是"利息"...因為提問的是國睡局我寫算式證明這金額如何計算 .稅務或主計得買帳知道嗎不然去修法要求所有借貸行為都得要有"紙本借據"阿如果國睡局僅憑裁量權跟臆測就要求補稅 柯家可提行政訴訟看看國睡局怎麼去跟法官解釋那個不叫利息....="=真要罰補稅國睡局早就幹了...還跟妳在那裡玩 .到底懂不懂有準確的實質證據早就開罰 現在國睡局這樣搞是激起重怒邏輯不佳 不懂稅法又不瞭解法規 就別出來秀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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