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爸媽被查稅 蔡正元:選舉鬥嘴惹的禍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5-01-13 10:04:50
※ 引述《XDXDXDXDDDDD (好笑ㄇ ⊙o⊙)》之銘言:
: 《中國時報》報導,台北市長競選期間,蔡正元擔任連勝文競選總幹事時
: 曾質疑柯文哲和父親的金錢借貸,他指出借貸必須符合嚴格法律條件,
: 包括借期、利息、票據文件等,才可能被依法認定為借貸關係,否則
: 依現行法令一概視為贈與行為,所以理當要繳交贈與稅,還曾揚言要去檢舉。
先從透過課徵遺產與贈與稅的基本目的來看待整個事情,
 才不至於失焦。
 課徵遺產與贈與稅,目的是為了平抑資產世襲。
 所以任何從上一世代移動資產到下一世代的手段都必須被課稅。
(也就是說,一般的贈與行為是躺著也中槍。)
 因此單就柯文哲的案例來看,國稅局的調查是合理的。
 因為就檢舉人的角度來看,柯P的財產增加了,柯爸的財產減少了,
 兩者之間有世代資產的轉移,因此必須調查是否需要課稅。
 在此一狀況下,是否為借貸的差別就只在繳稅的時間。
 當然就目前來看主張為借貸在政治上比較有利,
 至少不會被扣個涉嫌逃漏稅的帽子。
 對了,納稅義務人是柯爸,不是柯P。
 目前二等親內的資金流動是遺贈稅的重點項目。
 比方說為了節稅所以每年存200W到未成年小孩戶頭,
 但是因為急用所以把其中的1000W拿出來用,
 若是沒有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法院公證契約)或返還事實,
 還是會被國稅局課稅。
 國稅局所犯的錯誤不在於查柯的稅,而在於態度有別。
 在面對民眾檢舉連勝文涉嫌逃漏稅時以"民眾必須提出證據"推拖。
 因為不是同一人所做的行政處分,最多就只能透過選票制裁。
 光就這次的事件來看,國稅局的作為尚屬合理。
 但是國稅局仍必須對其他的檢舉案件置之不理這點提出說明。
作者: uhmeiouramu (優文老祖)   2015-01-13 10:06:00
說明了阿:請你們檢舉的人自行舉證民眾:啊檢舉柯P的有舉證嗎?睡菊:機密。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1-13 10:07:00
人家蔡正元能舉證阿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5-01-13 10:07:00
理由:不得不查 問:其它人為什麼...答:請自行舉證理由:不得不查 問:其它人為什麼...答:請自行舉證理由:不得不查 問:其它人為什麼...答:請自行舉證跳針下去就OK了,其實用錄音機放就好了呀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01-13 10:09:00
不對 國稅局做法並不合理口頭答應 也算契約成立 完全沒有柯爸去局裡的必要性頂多兩通電話給柯爸和柯P 問問借貸而已要借據一點合理性都沒有
作者: rishi ( )   2015-01-13 10:25:00
舉證責任。其他不多說,要護航先要有點常識。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5-01-13 10:40:00
嗯...借貸本身屬於不要式契約,要求"一定得拿出借據"也是滿奇怪的事,不然有種你修法親屬間借貸一律應以書面為之否則"視為"贈與,不然這樣搞真的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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