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借給孩子得寫借據? 佐證「具體償還」是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1-13 11:15:00
借給孩子得寫借據? 佐證「具體償還」是關鍵
2015-01-13 03:09:15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借給孩子誰寫借據?」柯文哲母親昨(12)日一句話道出不少父母
心中的疑問。不少子女購屋或有大筆支出需求時,父母會私下出資或
借錢給子女。如何避免借貸行為被國稅局認定是贈與行為?國稅局表
示,能否佐證「具體償還」是關鍵。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若是借貸行為,就一定是「有借有還」
,因此,民眾若能提出借貸或還款時的匯、存款證明或借據,就可被
認定為借貸。
她指出,反之若是資金流向呈現「借了不還」或「有借無還」情形,
依據稅法規定,就會被視為贈與行為。
李慶華表示,若國稅局發現疑似漏報贈與稅行為,必須約談民眾,在
民眾願意配合舉證前提下,國稅局會給予民眾足夠時間準備相關資料
、並協助佐證。
國稅局提醒,父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以顯著不相當代價,將財產讓
與給子或他人,如父親以低價將房屋轉賣給兒子,或是免除、承擔他
人或子女的債務,也都算是贈與行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6656/638854
法源(遺產與贈與稅法第5條)
視同贈與行為:1. 用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買財產
2. 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如低價),將財產讓與他人
,或是免除、承擔他人債務
3. 因顯著不相當的代價,出資為他人購買財產,例如
兒子購屋需要800萬,向父親借貸,但父親給了兒子
1300萬,多出的差額500萬,即視為贈與
4. 二親等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
例外情形:若為借貸行為,則不需繳納贈與稅,但贈與人須負起舉證責任
,向稅局出具可證明雙方借貸行為的相關資料,如:匯款、還
款、利息給付等紀錄或借據
作者: AllenHuang (∴'☆:∵★.\:)   2015-01-13 11:15:00
連勝文表示
作者: xxx15435 (老屁股閉嘴)   2015-01-13 11:16:00
無聊…………………………………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01-13 11:16:00
不是都有匯利息了...
作者: ScepioRome (羅馬征服者)   2015-01-13 11:16:00
沒登記就不算送啦
作者: walter0914 (反反果迷)   2015-01-13 11:16:00
等等,為啥二等親內財產買賣要視為贈與?
作者: fivetobacco (春天來了)   2015-01-13 11:16:00
繼續阿 國民黨還沒倒 在搞下去就快了 加油
作者: kim (@@@@@@@)   2015-01-13 11:17:00
借貸在民法上,雙方口頭約定加上有事實就成立,借據是佐證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5-01-13 11:17:00
就能佐證了你還要借據幹嘛?打自己臉?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01-13 11:17:00
不是一直在說有銀行轉帳還款 還拼命要借據...自打嘴?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5-01-13 11:17:00
原來借了不還=贈與 國稅局你好棒棒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01-13 11:17:00
人家有信用彼此互信不用寫借據不行逆?
作者: godjerry228 (頹廢設計師)   2015-01-13 11:17:00
要馬不是耍小動做,要馬就是政府想搶錢....
作者: glacialfire ( )   2015-01-13 11:18:00
這時候就知道要依法行事了 只為要清算根本清算不了
作者: CCC000 ( )   2015-01-13 11:18:00
要這樣搞全台灣查不完了 台灣不靠父母買房誰買得起阿????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1-13 11:18:00
聖文:挖鼻孔中
作者: belucky   2015-01-13 11:18:00
哈哈 KMT不倒 台灣部會好
作者: ScepioRome (羅馬征服者)   2015-01-13 11:18:00
新竹:反正我上司不是柯文哲 怕你喔
作者: godjerry228 (頹廢設計師)   2015-01-13 11:18:00
柯P是史上頭一個因為父母借錢被查稅的官員...
作者: sunsonsam (立夋)   2015-01-13 11:19:00
無恥沒有極限
作者: kim (@@@@@@@)   2015-01-13 11:19:00
那我看誰不爽是不是都可以檢舉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01-13 11:19:00
看來2016定要徹底教訓一下,不然拿國家武器循己之私的事,會不斷上演
作者: dWoWb (dWoWb)   2015-01-13 11:19:00
笑歪了...某連連呢?
作者: sibdkjiv1576 (東區吳彥祖)   2015-01-13 11:19:00
標準的選擇性辦案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5-01-13 11:19:00
無聊 借貸本來就要付證明 刁民不付就算了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3 11:19:00
能幹的小助理 到底查完了沒??
作者: SuperUp (( ̄▽ ̄#)﹏﹏)   2015-01-13 11:20:00
國睡局:不管 無視匯款 請柯爸限期提出借據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5-01-13 11:20:00
堂堂台北市長也想要鑽漏洞 丟臉
作者: oops66 (誤導給寵物!)   2015-01-13 11:20:00
神豬表示: 我的錢都我老北給我的阿XD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1-13 11:20:00
就針對囉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3 11:20:00
止兀 連D 符合一堆要件... 怎麼了怎麼了 都沒動作!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1-13 11:21:00
連D的帝寶要不要也查一下有沒有借據?
作者: jojo90320 (YoYo)   2015-01-13 11:21:00
等馬下台之後 也查一查他的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13 11:21:00
喔,那連戰借給伍澤元的該算一下了
作者: godjerry228 (頹廢設計師)   2015-01-13 11:21:00
父母從小把我養到大花了800萬,要寫借據嗎????
作者: demello (搞啥)   2015-01-13 11:21:00
為何不查連D勒?CoCo已經檢舉啦
作者: sayuki (sayuki)   2015-01-13 11:21:00
XDD
作者: CCC000 ( )   2015-01-13 11:22:00
媽的 國稅局連帝寶大門都走不進去 查什麼連勝文
作者: Pumama (=====二等兵======)   2015-01-13 11:22:00
請國睡局查一下連D 平衡一下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1-13 11:23:00
ㄧ個局處有多爛看總統就知道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15-01-13 11:23:00
垃圾稅局
作者: silv31 (silver)   2015-01-13 11:23:00
哈哈哈 選擇性辦案大家都看的到 好棒棒哦
作者: ym010273 (黑胡椒炎)   2015-01-13 11:24:00
真他媽垃圾雙重標準
作者: whalecell (宅宅精靈)   2015-01-13 11:25:00
連聖文咧? 幹你娘國民黨
作者: erichot (Sakara)   2015-01-13 11:25:00
怎不查連勝文、連勝文的兒子
作者: oopalmoo (PTT壞了500收)   2015-01-13 11:26:00
國稅局的員工今天起給小孩的零用錢都得查,列帳冊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3 11:26:00
http://ppt.cc/X61C 止兀自己說... 國稅局查了沒??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01-13 11:27:00
那個賺47萬,捐一半薪水,存48萬的不去查?查這個不是選擇
作者: silv31 (silver)   2015-01-13 11:27:00
平常人證據不足要到案說明 權貴就直接證據不足不用查了XDD
作者: jay01684 (YiguoDada)   2015-01-13 11:27:00
反正現在的規則就是 要你死就說有民眾檢舉 是誰不能說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1-13 11:27:00
如果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比如連勝文 這樣就沒差就是了?
作者: jay01684 (YiguoDada)   2015-01-13 11:28:00
要護主子就說資訊不足不受理 一切依法行政好棒棒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1-13 11:28:00
借了好價值幾億的房子 反而都不用做啥
作者: jay01684 (YiguoDada)   2015-01-13 11:29:00
我支持無法證明借貸一律算贈與 所以趕快去查連D他兒子拎北就不信連D他兒子做股東拿股票有簽借據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1-13 11:29:00
請退選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3 11:30:00
內湖房子一坪才賣30萬... 鄉民都想當能淦的助理了
作者: flyhattmann (茶哉)   2015-01-13 11:31:00
全台灣每天都在約談查稅也查不完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3 11:31:00
這麼明顯的贈與 止兀也估甜頭有300萬了.. 要繳稅了吧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5-01-13 11:36:00
贈與稅 那小時候跟家裡拿零用錢 要不要繳稅阿 >...<
作者: 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   2015-01-13 11:36:00
聽說蔡正元不是也送人房子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01-13 11:37:00
奇怪了 我還沒辦法還是要怎麼佐證具體償還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1-13 11:37:00
婊子國稅局
作者: Amilous ( )   2015-01-13 11:41:00
國稅局出來說話是想假裝中立??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1-13 11:47:00
連勝文那種才是借了不還 實質贈與 國稅局怎麼不查
作者: TryToBe (奮發低調雞掰人)   2015-01-13 11:53:00
國稅局中立個屁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1-13 12:02:00
可是還沒還怎麼證明啊?
作者: pig80326 (8La8La)   2015-01-13 12:11:00
KMT一直在醜化自己
作者: GaussQQ (亮)   2015-01-13 12:14:00
政府搞得跟X能ㄧ樣 XD
作者: GABA (asdf)   2015-01-13 12:56:00
查稅的可怕會一直叫你補你會跟牛頭馬面翻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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