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的呂學樟委員說,這一切都是為了阿扁,也可以澄清貪污治罪條例只限於法定職權說
: ,我笑了。這種條文的修正,在為誰解套,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阿扁。我唯一肯定的事
: 情,就是修法如果通過,以後越高級的公務員,越難以貪污治罪條例相繩。隔壁負責不同
: 業務的局長跑來找科長關說,科長因為礙於以後升官,所以答應局長從輕處理,這位局長
: 沒事。但是如果是負責業務的基層員工,因為法定職權說,那就肯定有事,這樣的判決,
: 如何可以服眾?以後就是要作大官,才能作大事?
有沒有高手能整理一下,國民黨為了馬英九到現在總共修了幾次國民黨的黨規?
我記得好像有很多次,從黨主席開始,到之前的「拍手通過」總統就是直接黨主席
怎麼數都數不清到底有幾次
現在怎麼看就像是在為馬英九修中華民國的法條
是法律遇到馬英九就會轉彎?
國民黨內規修不夠,現在修國家的法律來補?
阿扁可以用「實質影響力」判罪,被關到變殘廢
馬英九 別 想 跑
藍綠和解,就從這裡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