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土公仔告訴你 這種事情 國民黨 民進黨 倒了也不會好
因為法規就綁在那裡 八年遺毒時就這樣了
不是免費幫人處里會犯法
是法律規訂幫人處里喪事要有牌照
加公立火化場通常會有屬於當地的公會
如果不加入公會 是無法登記火化
因此才慈善單位 私自安排會有觸法之可能
至少我曾服務過的高屏地區是這樣規定
以我們公司的經驗來說
遇到家裡沒錢的 會先問有沒有國民年金 再來詢當地的慈善單位
是否願意出錢 出多少錢 剩的部份我們自行吸收 當作善事
基本 人走了 需要得是 棺木 骨灰罐 冷凍費及相關費用 火化費及相關費用
棺木和骨灰罐的錢由慈善單位出@關鍵在於 是按進貨價 還是定價
為什麼有些葬儀社喜歡接這些沒錢的 因為可以辦的很簡單
他們光是賺棺木和骨灰罐的錢就夠了 反正又不是喪家出
冷凍費 如果是低收入戶 政府有補助 可是後申請 火化費亦然
剩下就是整個儀式的人工費 如
道士的費用 可以省 不請 或者凹道士 算便宜點 然後我們老闆自吸收
入殮等禮儀師的工作費用 像我 就是義務幫忙 沒收費用
這整整場下來 兩三萬可以打死 喪家可以不出半毛錢
而且這些慈善團體越來越多 真的不怕找不到錢辦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