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助弱勢辦喪事違法引眾怒 內政部急滅火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善願愛心協會免費幫助弱勢民眾辦理喪事,卻因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可能遭罰,消
息傳開後,引發許多民眾議論,在網路留言開罵,甚至上馬英九總統臉書(facebook)告
狀。內政部長陳威仁13日表示,對於民間的愛心協會發揮愛心為喪家辦理後事給予肯定,
雖然殯葬業是特許行業,但如果是免費行善,內政部會再找該協會溝通,瞭解問題癥結所
在,在兼顧情理法的情況下,協助該協會申請許可。
▲善願愛心協會免費幫助弱勢民眾辦理喪事,卻因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登記規定,可能
遭到罰款。(圖/善願愛心協會網站)
善願愛心協會爭議遭媒體揭露後,網友紛紛在社群網站開罵。PTT上有網友說,「好一個
台灣,被這種垃圾政府搞成這樣,人民還要活嗎?」有人認為是,「擋人財路啊,知道這
裡面多少油水嗎?」還有民眾嗆說,「不營利也違法,做善事也違法,以後死人放在內政
部門口?」
內政部澄清說,有關媒體報導指稱主管機關「不同意修訂章程,更認定協會不屬於殯葬業
者」的說法,殯葬管理條例並無規定不能幫喪家免費下葬,並考量非營利團體也有從事殯
葬服務需求,殯葬管理條例也訂有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相關規定可以遵循。民間的愛
心協會如欲免費幫喪家辦理後事,可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以保障
喪家權益,擴大照顧弱勢族群。
內政部指出,非營利法人在法人章程中載明以提供殯葬服務為其設立宗旨或任務,即可向
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在去(103)年8月
6日曾申請修改章程,已告知該協會,完成法人登記及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申請經營許可,並加入所在地之殯葬服務業公會,就可從事該項任務。
內政部說,將邀請該協會理事長溝通,瞭解問題癥結所在,且在兼顧情理法的情況下,協
助該協會申請許可,以照顧弱勢族群,幫喪家辦理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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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91年7月19日殯葬管理條例制定施行前,因殯葬服務交易市場混亂失序,且
殯葬服務涉及社會風俗及遺體洗、穿、化、殮等專業技術,導致殯葬消費糾紛不斷,嚴重
影響喪家感受,為提升殯葬服務品質,保障喪家家屬權益,殯葬管理條例將殯葬服務業法
制化,並明定公司、商業或非營利法人經營殯葬設施或以承攬處理殯葬事宜為業者,應向
所在地之殯葬業務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以利行政管理,並藉由公會業務交流及教育訓
練等功能,提升殯葬服務人員專業職能及服務品質。
內政部說,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如欲免費幫喪家辦理後事,仍應向協會所在地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不僅符合法令規定,亦能保障喪家權益。
內政部強調,絕對沒有刁難團體行善,但團體必須依法令規定辦理,否則以捐獻棺木、奠
儀等方式幫助弱勢者,也是協助的方式。殯葬服務加以規範是為免遺族辦理後事時,增生
糾紛或困擾,也希望有心協助貧困喪家完成喪禮的社團法人可以瞭解,讓「送行」一事可
以更莊嚴且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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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http://www.nownews.com/n/2015/01/13/1574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