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免費殮葬窮人 善願恐遭罰1億元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14年來替1945個弱勢家庭提供免費殮葬服務的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日前擬將辦理
弱勢喪家後事納入協會任務,遭內政部反對,認為除非修法,否則幫窮人免費下葬就
是違法。協會理事長郭志祥昨痛批:「如一罪一罰,可能得被裁處1億1670萬元,做好
事還會違法甚至破產,乾脆把我槍斃算了!」
內政部:不會主動罰
作家張大春昨也在臉書留言聲援,並指責內政部:「內政不,內政不!內政,不不不
不會是這樣的吧?」。
許多網友也抨擊,「不營利也違法,做善事也違法,以後死人放在內政部門口?」
內政部表示,依規定殯葬禮儀服務業屬特許行業,必須申請許可並加入公會,協會須
依法令,否則只能以捐獻棺木、奠儀等方式助弱,內政部對於協會長年從事社福工作
感到敬佩,不會主動裁罰。
北市殯葬處前年突然告知善願協會不能替家屬自辦後事,否則將依法開罰。
協會表示,當時翻遍了《殯葬管理條例》,沒有任何一個條文是說幫窮人自辦後事是
違法的,協會不知到底犯了哪條法,也相當不滿做善事還被刁難,批評政府一方面請
他們幫忙,另一方面卻又說他們是違法的,根本自相矛盾。
立法不知人間疾苦
殯葬處官員建議,協會可向內政部修改章程,成為非營利的其他法人以獲取許可,尋
求「解套」。不料1年半來的公文往返,官方仍認定協會不屬於殯葬業者,替窮人辦
後事已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依法可按次處罰6萬至30萬元。
郭志祥表示,協會2000年成立時,將章程送到內政部審核,因官員一句「在台灣不太
可能有人會無錢下葬!」,就將章程中的「弱勢家庭全套免費殮葬服務」剔除。但多
年來,發現社會中的確有許多人窮得連後事都辦不起,感嘆官員們與晉惠帝「何不食
肉靡」一樣,不知人間疾苦。
郭志祥說,免費喪葬服務都是志工自掏腰包,向12家愛心廠商直接採購用品免費給家
屬。殯葬管理條例是規範業者,但他們不是,如要協會開葬儀社,不但違反做好事的
初衷,也不是該會宗旨。
他強調,「幫弱勢家庭免費下葬竟然違法,台灣文明社會倒退嚕!」、「幫忙轉介的
社會局、各大醫院、甚至世界展望會、慈濟功德會、家扶中心等慈善團體,豈不都成
為共犯?」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4000437-260106
5.備註:
我記得沒錯的話,彭文正也是善願的主要成員之一……
另外,殯葬業者一堆都是黑道,有人免費幫窮人處理葬儀及用品,
就是擋他們在窮人身上剝皮的財路,當然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