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rmysoso (>///<)
2015-01-14 13:45:081.媒體來源:
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5/01/14/55823.html
2.完整新聞標題:
藍委盼修貪污治罪條例 法務部反對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4)日審理《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法案,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提
案修法將公務員的違背「職務」修正為違背「法定職務」,遭質疑是為總統馬英九脫罪鋪
路。對此,呂學樟駁斥,他提案只是因為法條沒對公務人員的職務有明確規定,造成判決
結果不一,與個案無關。不過,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則認為,沒必要修法。
現行《貪污治罪條例》僅規範公務人員違背「職務」,而過去最高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
的案件,以「實質影響力」取代「法定職權」;但法院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的案件
,卻採「法定職權」,引發雙重標準的爭議。
呂學樟提案,將公務人員違背「職務」修法改為違背「法定職務」,限縮處罰的範圍,遭
質疑是先為馬英九卸任築防火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即批評,國家對藍綠法律的引用不
同,且馬英九的政治獻金問題比扁嚴重,藍營在此敏感時機提案,目的就是替馬總統解圍
。
但呂學樟反駁,自己提案修法,完全與個案無關,因為現行的法條對公務人員的職務沒有
明確的規定,使得法官在裁量時的權限過大,不同的法官在裁決時有可能採取不同的學說
,造成判決結果不一的狀況,使得公務人員無法預見法律的適用範圍,因此應該修法,以
避免公務人員誤觸法網,「你怎麼不說我是為阿扁平反修這個法呢?」
對於修法,吳陳鐶也表示反對。他指出,我國實務上的見解採「法定職權說」,也兼採「
實質影響力說」,已趨向統一見解。而公務執行上難以把一切職務職權詳加列舉,若把貪
污治罪條例罪名均限於「法定」職權,就難以處罰不具法定職權而有實質影響力的官員,
利用未經法令規範的行為干預公務,把處罰範圍限縮,也違反國際反貪污的潮流。
本來就雙重標準吧
不過現在修法其心可議
本來就不用修法 反正檢察官法官都自己人修法後綠的會辦不下去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1-14 13:46:00狗黨別想脫罪 2016都和馬狗一關進去
作者:
F5 2015-01-14 13:46:00馬英九表示:沒修 遺憾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1-14 13:46:00垃圾立委多清高?還不是馬英九養的狗 沒馬英九 什麼都不是
作者:
YMSH205 (^^)
2015-01-14 13:47:00公務人員限縮 就有點怪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1-14 13:47:00等於法務部還是肯定實質影響力的嘛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01-14 13:47:00馬的 一個都不能少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5-01-14 13:48:00
次長會被換掉嗎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1-14 13:48:00這樣改的話阿扁不就變成冤獄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4 13:49:00
誰反對姚立明說是該限縮,但是..............................不能為了馬英九一個人修........囧時機不對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15-01-14 13:50:00應該修成實質影響力。
作者: high0099 2015-01-14 13:55:00
垃圾國民黨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14 13:56:00會犯這條多半是高高高官 要讓解讀操作空間這麼大嘛
作者: hsien1105 (雞魚禮貌) 2015-01-14 13:59:00
每每看到呂大委員 就想吐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5-01-14 14:02:00
整個台灣都是國民黨的,拿自己的東西不算貪污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5-01-14 14:11:00看了這篇,終於知道2016大選前,施政重點在哪裡了。難怪老馬會挺香港活動,雙橡園升旗,原來心已不在兩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