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uuujoe (Joe)
2015-01-14 16:47:00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拆屋只拆3分之2?台北市公館鬧區驚現危樓「剖面屋」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894/d894802.jpg
▲奇觀!拆屋只拆3分之2,台北公館驚現危樓「剖面屋」。(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李彥穎、謝盛帆/台北報導
台北市公館最近出現一棟危樓,4層樓透天厝被從中間切開,只拆除3分之2,留下3分之1
,就連鐵捲門也切掉一半,超誇張的樣子引起路人圍觀,屋主無奈說,被拆除的部分是私
有地,他因官司敗訴,必須拆屋還地,但另外3分之1是跟市府租的地,所以地上建物不用
拆,結果房子就變成這副危險的樣子。
台北市公館鬧區怪手直往房子正中央挖過去,4層樓的透天厝一點一點被拆掉,變成水泥
塊和磚頭,不過工程結束,房子卻沒有完全拆光,而是留下3分之1,從外面往上看,門板
被風吹的擺來擺去,沙發吊燈通通看得見,就連鐵門也被整齊切除,只留下一半,天底下
怎麼有人,這樣拆房子的。
屋主高先生說:「35平方米是市政府的地,那他們這邊107平方米是我告輸,要拆屋還地
的地。」秀出泛黃的買地證明,屋主高先生說,民國35年當時他花1萬元向地主買下這片
32坪土地,但因為行政程序沒有過戶,就先取得地主同意蓋房子,之後他又租了另外3分
之一土地,蓋成現在的四層透天厝。
但到了民國62年地主突然要跟他要回土地,因為已經同意屋主蓋房子,所以官司敗訴,沒
想到民國103年底,地主乾脆把地賣給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對屋主提告,這次法官判決屋
主敗訴得拆屋還地,但因為另外3分之1的土地是公有地,所以只拆另外3分之2,房子變成
這副怪模樣。
高先生無奈說:「這個年傷心啊,希望趕快給它建起來啊,如果不屬於我們的,我們就讓
他拆嘛。」而後來經過陳情市府財政局同意屋主繼續承租土地,剩下來的房子就自費拆掉
3樓4樓,保留2層樓重新修繕,只是在這期間台北市區等於矗立一個大危樓,行人經過可
得特別小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3/451007.htm?from=fb_et_news
5.備註: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4 16:48:00民國62年 抓到了 是阿扁當市長的時候幹的
作者: loveluthien (浪牙天) 2015-01-14 16:50:00
那邊根本不是鬧區,標題很爛
作者: realmask 2015-01-14 16:50:00
公有地應該收回 直接下去作公辦都更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5-01-14 16:51:0062年阿扁大概在當兵?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4 16:51:00民國62-103年底 我查過資料 完全是阿扁執政時幹的
作者:
agwolf11 (è ¢è›†è›†)
2015-01-14 16:51:00一群人圍觀就鬧區了...
作者: Charleston 2015-01-14 16:54:00
扁維拉從民國62年救援到104年
作者:
jump0517 (Sonic)
2015-01-14 16:58:00臺北藍晒圖
作者:
miwako (我是米子)
2015-01-14 17:00:00怪手功力深厚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14 17:00:00要切這樣不容易吧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5-01-14 17:00:00這就叫文創
作者:
sionxp ( )
2015-01-14 17:02:00開怪手的 根本超強 要切下去 房子還不能倒 倒了要賠錢
作者: fujiiyakumo (......) 2015-01-14 17:04:00
抓到了 阿扁幹的 柯p不用負責嗎 叭叭~
蠻詭異的 說好要賣 又不賣 拿張買地證明 第一次法院認可 第二次卻被打槍 台灣的法律沒有規律的嗎
作者:
spfy (spfy)
2015-01-14 17:12:00其實民視新聞有拍到旁邊有用夾子夾住(有專業名詞嗎?)不知道是挖之前夾的還是挖完才上 後者的話就厲害了
作者:
dynamo (sheba)
2015-01-14 17:23:00世界奇觀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5-01-14 17:28:00剩下的部分政府可以以危樓為理由拆除吧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15-01-14 17:35:00高玉樹不用負責嗎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5-01-14 17:42:00民國62年阿扁大概還在蹲學校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