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d2 (C#爆了...)
2015-01-15 23:14:36※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KjzLKJ6 ]
作者: ducksky (鴨舞九天)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有鄉民同樣被秦慧珠告的嗎?
時間: Thu Jan 15 22:57:13 2015
昨天收到到案通知
說我公然侮辱
今天去作筆錄才知道是被秦慧珠告的
原因是因為我在他fb上PO
愛放砲遭報應 替他孩子感到悲哀
實在也想不到這哪裡侮辱了
有同樣被告的鄉民要一起分享並申請共同辯護嗎?
......錄筆錄 不等於 你要坐牢他提告 檢察官還要視情況而定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況且你也知道你自己狀況是怎樣法律濫訴看太多了他的程序就是 先到警察局備案請所有當事人 做筆錄檢察官視情況 可能是善良風俗 秩序維護等等等等免緊張辣麻煩就是如果 和解沒成立 檢察官認定有刑式之餘就要上法院 煩死了沒到還要被警察提出 限制等等等等之類的不過那都是後面的問題惹
作者:
ducksky (鴨舞九天)
2014-01-15 23:08:00其實我是PO上來看有沒有記者要報公然侮辱了不起罰9000 又不是沒錢付 況且這哪裡侮辱了?
就跟你講 有沒有刑事上的責任還是民事的責任不是你我的認定 是檢察官與法官 的自由心證
作者: so03c (ST18i) 2015-01-15 23:15:00
UCCU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5-01-15 23:15:00幽靈地下道?
作者:
Atwo (A兔)
2015-01-15 23:15:00不會侮辱就挺起胸膛上法庭和她好好辯駁吧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5-01-15 23:16:00
說這樣被告 不是剛好而已嗎 ~"~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16:00就她兒子有病,什麼小胖威利喔,別人能同情,這女的免惹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1-15 23:16:00垃圾KMT,不意外
作者:
YU0158 (è¿·ä½ çŽ‰â„¢)
2015-01-15 23:16:00八成不起訴吧 又不是多嚴重的字眼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1-15 23:17:00...別戳人家痛處嘛~_~" 雖然應該沒什麼事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1-15 23:17:00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1-15 23:17:00這會不會有罪我不知道,但你要說沒侮辱意思?呵呵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15 23:18:00被告不意外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01-15 23:18:00不意外 又一個下限kmt民代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18:00基本上她小孩先天有病,但是又不修口德 沒辦法囉
去別人臉書直接公然嗆她家人 要說沒妨害名譽?你不如說你對著一頭豬喊勝文沒有侮辱意味好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19:00去馬狗臉書嗆就沒事阿XDDDDDD
作者: drigo 2015-01-15 23:19:00
總統告名嘴、議員告百姓,好歡樂的KMT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1-15 23:19:00沒有
作者:
JUSTBET (JUSTBET)
2015-01-15 23:20:00幹嘛扯到她小孩
公然侮辱也可以查IP找出本人個資,鄉民還說除罪? XD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1-15 23:20:00
愛嘴嘛 你看看
作者:
keeplife (keeplife)
2015-01-15 23:20:00不要怕 鄉民會挺你的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1-15 23:21:00不考慮身份地位什麼的..有人這樣講,被告真的不用意外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5-01-15 23:21:00北檢 你輸定了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1-15 23:21:00這個告得贏
你可以質疑她不是專業的幽靈議員 但不要扯到她的小孩
作者:
Atwo (A兔)
2015-01-15 23:21:00顏色對了 鄉民會在網路上幫你辯護的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1-15 23:21:00愛嘴就要承擔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15 23:21:00這樣告不成啦 嚇嚇你要盧你做筆錄的 記者上吧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22:00這時候大家又開始慈悲心大放送惹X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1-15 23:22:00報應 感到悲哀 這可以造成公然侮辱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15 23:22:00愛放砲遭報應 替他孩子感到悲哀→這要告甚麼啦....|
作者: fxntdsxdr 2015-01-15 23:22:00
基本上沒啥侮辱字眼應該沒關係
作者:
Atwo (A兔)
2015-01-15 23:22:00在說什麼阿 現在帶風向的越來越多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15 23:23:00報應 有寫甚麼具體的報應嘛 至於BI 就BI啊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23:00要凹蠻好凹的,今天才知道鄉民也有菩薩心腸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15 23:23:00有沒有自己嘴巴癢 跑去別人臉書侮辱他人小孩還不准人告
作者: clgbigfatlp 2015-01-15 23:23:00
同情吧,有汙辱?
原原PO可以學馮光遠進去蹲個20天 拒繳罰金以示明志!!
作者:
YU0158 (è¿·ä½ çŽ‰â„¢)
2015-01-15 23:24:00主觀感到悲哀是侮辱在哪? 也沒指涉她兒子病情吧
作者: Camderela 2015-01-15 23:24:00
去警察局核對身分再去檢查庭陳述一下就沒事了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01-15 23:25:00
真的沒必要提到這個....X角她本人不就得了
作者:
Riya520 (GO!!!!!!)
2015-01-15 23:25:00愛嘴就要承擔風險...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01-15 23:26:00你慘了
作者: Camderela 2015-01-15 23:26:00
準備幾個秦慧珠公然胡說八道的例子就可以了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5-01-15 23:26:00警察怎麼有資料的 不是說3年以下的罪不能查ip嗎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1-15 23:27:00愛炮人 報應 她兒子有小胖威利 悲哀
作者:
gs0815 2015-01-15 23:27:00這告的成 那都不要講話了 不用律師不用怕啦
在臉書放話被告,應該是臉書和本名一樣吧,不一樣的話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5-01-15 23:27:00你很沒口德,不過應該是告不贏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27:00基本上我都認為現在來秀同情心的是來帶風向的XDDDDDD
作者: drigo 2015-01-15 23:27:00
我也覺得警察怎麼查到原PO的? 前天才一篇文說FB除了重大刑
作者: DJY (1080P) 2015-01-15 23:27:00
還不趕快辦KMT黨證 藥到病除
作者: drigo 2015-01-15 23:28:00
案(殺人、綁架等)才會給使用者個資, 其他像公然侮辱是不會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28:00去看秦罵柯的文章,推文罵的才難聽了勒XDDD
臉書用本名放照片,還寫在xxx任職的,簡直是提供肉搜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15-01-15 23:28:00嘴臭剛好而已 她做為母親的角色是很讓人尊敬的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5-01-15 23:29:00肉搜很難搜到住址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29:00所以我才說還是閉嘴修點口德, 但是這是對秦說的~~~~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15 23:31:00告不告的贏是其次 但我覺得告的好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32:00我到覺得比這個臭的推文八卦板更多 告雕喔XDDDDD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15 23:33:00sigmaaldrich..........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5-01-15 23:33:00雖然是個廢物垃圾議員 但扯到無辜的家人實在不太好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5 23:34:00
代表你戳到敏感帶了啊
作者:
bybe (小p)
2015-01-15 23:34:00秦慧珠幹你娘臭雞掰
作者:
mtvabc (無敵)
2015-01-15 23:34:00警察怎麼有資料的 不是說3年以下的罪不能查ip嗎+1
作者:
bybe (小p)
2015-01-15 23:35:00扯到家人真的不太好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5 23:35:00
肉搜得出來就可以告 肉搜不出來就沒辦法告 基本上是這樣不過就算肉搜出來你說你帳號被盜也會沒事 因為不能查IP大絕就是帳號被盜用
作者: Camderela 2015-01-15 23:36:00
去警察局的後可以問警察是從哪邊查到的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5-01-15 23:36:00這樣就要告………果然是kmt
作者:
CCfss (㊣歐巴㊣)
2015-01-15 23:37:00扯人家小孩幹麻
作者:
bybe (小p)
2015-01-15 23:38:00所以不能查ip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5 23:38:00扯小孩還好而已吧~~基本上我覺得是完全戳到痛處,比罵髒話還有效
作者:
cawba (.)
2015-01-15 23:40:00幸災樂禍不違法 檢察官沒有法條可以起訴妳
作者: Camderela 2015-01-15 23:40:00
錯誤施政影響的小孩千千萬萬 我不會同情惡質政客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01-15 23:40:00
不要扯家人+1
作者:
AuSHsu (阿~嘶)
2015-01-15 23:43:00我覺得講這個被告剛好欸
作者:
qmaper (~å¡ç‰‡~)
2015-01-15 23:44:00跑去別人fb罵 自找的
作者: DJY (1080P) 2015-01-15 23:45:00
外省人就是喜歡打壓言論自由 40還怕人說
作者: QQ101 2015-01-15 23:46:00
0.0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5-01-15 23:47:00↓C↓-
個資是怎麼被找到的,去問檢方,搞不好可以槓上開花~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1-15 23:49:00
還好吧 這個也沒到嚴重侮辱 拼拼看啊 議員仗著免責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1-15 23:49:00可是光她有時間金錢權力跟你耗就有很多了吧
作者:
Bluebear (布魯塞爾的布魯貝爾)
2015-01-15 23:52:00對方只是想要拿法院認證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5-01-15 23:52:00
被告剛好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1-15 23:53:00
所以他小孩怎麼了嘛 我不知道耶
作者:
kokonoe (人不在)
2015-01-15 23:54:00可以請過年得去爬她家的消防隊員出來聊聊感想
作者: nojoe (it's not true!!) 2015-01-15 23:55:00
最後也是不起訴 安啦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5-01-15 23:59:00
秦慧珠是誰?公眾人物嗎?我没有要侮辱哦!
作者:
muzik (fin)
2015-01-16 00:01:00講人小孩就沒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