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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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被指控逃漏稅 綠委:申報不實已違法
2015-01-16 11:56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前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引用特偵組在特別費案的起訴書,質疑馬
英九總統曾轉存300萬元給姊姊馬以南、匯款500多萬元給女兒馬唯中,涉嫌逃稅。雖總統
府事後強調均有申報,不過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直指,馬申報不實,已違「遺產及贈與稅法
」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總統府14日對王定宇的指控指出,馬匯款給在美求學的女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不算贈與,不計總額;也有申報個人借貸給馬以南的部分。
不過陳其邁今早召開記者會指出,依起訴書顯示,周美青在88年到93年間,分5年共匯款
582萬元給馬唯中;依當時的稅法規定,父母每年贈與子女的免稅額是100萬元。若是不計
總額的生活費,必須提前申報,且學費的部分,必須由父母檢附繳納收據,才能不列入總
額計算。
陳其邁表示,馬從未填具相關表單、申報生活費,就應依法用每年100萬元的免稅額去計算
。這是贈與,不是生活費。
他接著指出,周美青也在93年5月匯了300萬元到馬以南帳戶;但是馬在93年度的財產申報
,只申報150萬元的借貸;94年度再申報50萬元。他質疑,明明是匯了300萬元,為何只申
報200萬元?
與會的律師黃帝穎表示,馬以南這部分涉嫌申報不實,監察院應依法罰鍰20萬到400萬元;
另外未於該年度申報的150萬元,究竟算贈與孩是借貸?國稅局應予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