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新聞就讓我想起兩三年前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真實案例
事情是這樣的,某天傍晚我騎著摩托車行經仁愛路與林森南路交叉路口等紅燈
綠燈一亮大家齊催油門,等到快過路口時,
突然有一個20歲上下的男子從公車道上衝出來閃過其他的車子,
因為我騎的比較慢所以被左邊車子擋住視線沒看到男子,
看到時整個嚇到趕緊轉龍頭,車子雷禪我整個人飛出去滾兩圈,
而那個男子好整以暇的站在旁邊用無辜的大眼睛看著我,
我忍著腹痛和些微破皮流血站起來(我是硬漢A_A),把車子牽起來發現後照鏡斷了
那男生跟我說他只是走過來發現要紅燈了停下來,但是他的朋友已經衝到對面了
一直打手勢叫他快衝,所以他才停下來又馬上衝出去,他沒有要賠我錢
當時我對法規什麼的也不是很清楚(當然現在我看過法條了...)
他不斷重複說他沒有要賠錢,我只跟他說...
你現在把你的手放在你的心上,眼睛閉起來好好想一下,
假使你剛剛在你朋友不斷誘惑下,能夠忍住是不是就不會害我出車禍,
我車子是不是不會壞掉,如果你能忍住那幾十秒這世界是不是不一樣了
你好好的摸著自己的良心想想,你這樣子做不賠錢你晚上睡得著覺嗎
最後他在良心的驅使,天使的帶領,終於從他口袋掏出了五百塊,並跟我道歉
我拿了錢也不跟他計較就繼續騎,到圓環時又碰到紅燈,
剛好這時候有兩個警察正在旁邊簽巡邏單,我過去問了他剛剛那種情況我能否要求賠償
那警察聽到剛剛發生車禍整個很緊張,不過我跟他表示我已經解決了錢已經給我了
警察薯薯跟我說你這樣子是敲詐的行為,因為人家是對的...
但他話鋒一轉說其實他很討厭這種人,更討厭這種法規,維護老年人過馬路權力可以
對這種已經來不及的他覺得真的很糟糕(仁愛路是很寬的,他並不是黃燈了才衝
他是還沒到公車道就變完全紅燈,但他停一下還是衝過去)
這時候有一個中年男子騎著腳踏車不顧紅燈,慢慢的從對面騎過中山南路
警察署署立刻把他叫住,對我說剛剛那男生是不是就像這樣,我說對阿
警察薯薯突然對她大罵: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子有多危險多沒良心多沒道德
你以為馬路是你家開的大家都要讓你是不是? 早就紅燈了為什麼還要硬闖?
旁邊這個弟弟剛剛在前一個路口就是碰到你這種人,整個在地上滾兩圈破皮流血
車子還壞掉BLABLABLABLA,之後這個中年男子就這樣被我跟警察在路口一直罵
講了一堆故事,我想說的是這種法規什麼時候才能改掉阿
我覺得老人還可以接受,馬路過到一半走完可以接受,
但是紅燈硬要過,又不是沒有公車道的分隔島給他站,走斑馬線就可以沒事
這樣天理何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