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連勝文:對柯P保留法律追訴權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1-16 19:44:45
※ 引述《XSUDOX (老闆 素肚要辣不要切)》之銘言:
: 之前這隻在選舉時一直宣傳牠是法律博士,今天牠完完全全證明牠在法律方面是門外漢,
: 程度跟只對的抄腥聞的妓者沒兩樣、
: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追訴時效沒有保留與否的問題,不管你宣稱保留還是宣稱不保留,時
: 效都不會提前或延後,只有台灣那些無腦妓者才會搞出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白癡詞彙。
: 妓者無知沒差,反正牠們不是法律系,所以可以凹,但這D成天宣稱自己法律博士,居然
: 講出這無腦詞彙…
: 只能說老爸有錢真好
: 腦袋再笨都能進好學校
沒辦法,因為台灣社會法治教育薄弱,人民對於法律理解和認識不足
講太法律條文的東西,怕記者和水準不足的人聽不懂
到時候又出來酸連勝文在講啥我怎麼都聽不懂
只好委屈一點講錯誤但是多數人都聽得懂的錯誤內容
作者: delphi1989 (FrightenLife)   2015-01-16 19:46:00
可以再誠懇一點嗎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1-16 19:46:00
連D:我今天MP不夠,就....就先饒了你(高速後退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1-16 19:47:00
公訴罪何時才能更正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呢?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1-16 19:48:00
我不信勝文會想那麼多
作者: jogoya (運動是為了吃更多美食)   2015-01-16 19:48:00
妓者:那你要保留多久?
作者: bluetory99 (BLUETORY)   2015-01-16 19:58:00
屁勒他講不排除對柯先生提告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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