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敬告核能流言終結者黃士修及自稱主編者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5-01-16 22:50:06
苗博雅
2015年1月16日 21:48
1月11日我於facebook轉貼一張圖片,卻引起數位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成員以難以閱讀的
方式洗版留言(http://goo.gl/aX4n6j),而其中有一位人士的留言令我想起一位自稱核
能流言終結者成員的奇妙筆記與奇妙發言,因此作隨筆一篇。不料卻引發更多難以閱讀的
洗版留言(http://goo.gl/Fr98gU)。
部分讀者以嚴厲語氣指控我捏造事實、抹黑,要求我提出確實證據。在我依序指出當事人
、當事人承認有此段故事、當事人以及核能流言終結者CEO也確認並非反串,甚至由我聯
繫主辦單位找出當時對話錄音檔比對並公布後,我也在原文「前」補註了一段說明,希望
能夠盡量公平地呈現事實。
但至今號稱唯一能夠代表核能流言終結者發言的CEO黃士修仍然指控我斷章取義、抹黑、
栽贓。
在facebook上受到騷擾、暴言指責、人身攻擊,甚至有人出言恐嚇,我都盡量保持不口出
惡言、不刪除、不封鎖的原則。但會妨礙閱讀、模糊焦點洗板留言,構成溝通討論的阻礙
,就觸及我的底線,必須嚴正提醒,以避免不容易溝通討論的風氣蔓延。僅以此文敬覆核
能流言終結者黃士修,往後除非有溝通的可能性,否則我會停止將時間耗費在澄清無止盡
的指控。
1. 該段對話相對完整的錄音譯文:
在我聯絡主辦單位公布整段錄音後,黃士修仍以不完整、殘缺的錄音轉譯文字指控我斷章
取義、抹黑。幸好有熱心朋友提供根據錄音檔案以及當日記憶補充而成的對話譯文,在此
公布,敬請讀者指正及公評有無「栽贓抹黑斷章取義」:
57:21開始(http://goo.gl/AeCuYV)自稱核能流言終結者主編者,簡稱「核」;苗博雅
簡稱「苗」。
核:喔,剛剛你說的這些還有剛剛舉的例子,你剛說是核電廠舉的安不安全的例子,對不
對。
苗:對。
核:恩,我想,你先不用寫在白板上面。我先提問題你剛提到人類種族問題對吧?
苗:蛤?
核:我剛說你有講到人類種族的問題對吧?納粹種族屠殺問題對吧?你說,猶太人該不該
被德國人屠殺這個問題。
苗:這不只是種族問題,但我確實有提到。(編按:苗博雅先前曾以納粹大屠殺說明「國
家掌握殺人權力並濫用的後果」)
核:我們人類在這世界按照我們人類的需求去行為,你剛才提到的問題,其實是人種支配
人種的問題,在生物學上來看,是一個生態的問題。對!我說人種支配人種,但人類是動
物,我們在人種支配的行為來看是個很合理的行為,你剛是拿人類的道德去限制動物的行
為,這是有問題的。
第二點,我是核能留言終結者的一個主編,所以有意見的話你可以去那邊反映。
第三點,您剛說的公平性,以及科學證據,以剛剛您舉的那些例子來看的話,有沒有科學
論述能證明說我的是對的,我的是錯的,能不能提出一個方案還是什麼。因為這種心理層
面的東西誰講都有他的論述,因此我想知道有沒有科學論述,能不能提出一個方案或方程
式什麼的。
(苗博雅依序回答前面其他人提出的問題,中略)
苗:剛才還有一個問題,講到人去支配其他的人種是自然的行為。那,或許是自然的行為
吧。但是我要講的是,我們人為什麼要組成社會?我們人類組成社會的原因,不就是因為
我們不想要處在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之下嗎。這是人一開始要組成社會、組成國家的初衷
啊。如果我們要繼續弱肉強食、繼續叢林法則的話,我建議社會解散。
核:社會是生態的一部分嗎?
苗:社會是生態的一部份,然後咧?
核:但是人類的種種行為來講都是生態的一部分
苗:但是我是要講,我們組成社會的目的,就是要讓這種生物性的東西降到最低。例如說
...
核:你說降到最低嗎?但那還是生態阿!
苗:我沒有在否認這也是生態...
核:我給你一顆搖頭丸,然後說這是5%的搖頭丸,你說這是不是搖頭丸?還是搖頭丸啊。
苗:那要看搖頭丸的定義是什麼呀。
核:不然這麼說好了,給你一瓶毒藥,然說這是一瓶50%的毒藥,你說是不是毒藥。
苗:我給你一罐豬油,然後裡面只有1%是豬油,其他都是餿水油,它還是豬油嗎?是這樣
嗎?
(笑聲,聽不清楚)
苗:要看定義嘛,對不對。
男聲:(先前曾經提問:如果所有人都覺得這個人該死,那這個人該不該死?)我想說幾
點。首先,就猶太人的問題,希特勒那些種族主義者認為猶太人該死。不是所有德國人都
覺得猶太人該死,是在希特勒的鼓動之下,德國人才會覺得猶太人該死。這是在全國推行
的政策。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覺得猶太人該死...(中略)...人是高等動物,人之所以為人
是因為人有良知嘛,而不是單純的支配。
(中略)
苗:好,整理一下脈絡。首先,回到猶太人的問題,確實不是「每一個人」都覺得猶太人
該死,你說得對。但有哪一個人是整個社會都覺得他該死?我們找得到那個人嗎?這有沒
有案例?有。在漢娜鄂蘭的著作提到的艾希曼,他說,艾希曼應該被判死刑的理由,而且
是唯一的理由,就是因為再也沒有人願意和艾希曼分享這個世界......
(回應「如果所有人都覺得這個人該死,那這個人該不該死?」問題,中略)
苗:回到那個....呃....其實我有點不太清楚,你要講的是「人欺負人本來就是正常的」

核:嗯。
苗:然後呢?因為他是正常的所以我們就接受嗎?
核:你可以說他不合理阿,但是你不能以人類道德去曲解這些事情。
苗:那當我看到漂亮的女生的時候,我就去摸他的身體,要跟他發生性關係,這是一個自
然的行為,不能用道德加以評價嗎?
([註] 黃士修留言表示,此句應是「那我必須說,當我看到漂亮女生的時候,我就會好
想去摸她的身體,很想跟她發生性關係,那這是一個自然的行為,不能用道德加以評價。
」)
核:不能用道德說他是錯的。(編按:哄堂大笑聲音嘈雜,勉強聽錄音檔搭配當日記憶補
充,若有錯請提出)
苗:哦(笑聲太大,聽不清楚)
核:就像那裡有兩條狗,公狗和母狗在那邊交配,我們不能用人類的道德觀說這兩條狗不
道德。
女聲A:可是你想當狗,不代表全世界的人都想當狗啊。
核:我是說狗。
苗:好,所以,我們來到一個非常有哲學深度的問題(笑聲,聽不清楚)就是,人到底是
不是一個在道德上特別的動物?
女聲B:我們之所以會成為人,就是因為像儒家所講的(聽不清楚)......
苗:所以你像這位剛才所講的,就是因為人有良知嘛對不對。
女聲B:......不是每個人都要發揮他的獸性。
苗:所以說,現在這邊基本上有兩個意見:第一個意見是,其實,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呢
?沒有。就是,人就跟禽獸一樣。另外一個意見是,因為人有道德感,人有良知,所以人
可以成為人,在道德層面具有特殊地位,和其他動物不一樣。
苗:那,我是不太清楚,我現在還沒看出來這個爭論跟今天的主題關係在哪。但是,說不
定有機會可以看出來這和今天主題的關係。這位同學你要不要再講一次,如果在人類和其
他動物完全沒有差別,也不應該有差別的情況下,你想要表達的是什麼?
核:你剛說德國在屠殺時那叫做死刑,但是我可以說他們的行為並不叫做死刑,他們只是
一個種族去消滅另一個種族而已,那請問這合不合理?
苗:這個就回到我們對「死刑」的定義是什麼了。如果我現在拿出一把刀殺了你,這是死
刑嗎?當然不是,因為我並沒有公權力。死刑是什麼?死刑是法律製造出來的死亡,公權
力、法律製造的一種強制的死亡,然後這個死亡用國家的權力去執行。這是我對死刑的定
義啦。不知道你呢?你對死刑的定義是什麼?
核:(聽不清楚)
苗:好,這是我對死刑的定義,希特勒的猶太問題終極解決方案,是不是國家製造出來的
死亡?是。是不是國家的權力去執行的強制性的死亡?是。所以在這個層面上,這個東西
符合我對死刑的定義。這是我簡短的回應。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2. 栽贓?抹黑?雙重標準?
如果我是「栽贓、抹黑、斷章取義」,我還聯繫主辦單位尋找錄音檔,還提供整段譯文讓
被「抹黑」者平反,看來這個「抹黑」抹得不到家啊。
相對的,這位自稱核能流言終結者主編,對我的「指教」功夫就很到位了。該自稱終結者
主編人士針對當天講座所發表的「廢死講座心得」(http://goo.gl/iD6thH)不但將我的
發言恣意扭曲,將所有的比喻去脈絡化處理,主張我所提出的情境式比喻與法律適用解釋
案例都是事實性論述,然後嘲諷並沒有這種事實存在,典型的擊倒稻草人阿Q式勝利,甚
至還出現我從未發表過的言論,例如指稱我「寧願原諒99個鄭捷」等。整篇文章數百字卻
出現至少八處重大扭曲或無根據的指控。
科學精神應該不容許雙重標準吧?黃士修至今仍力挺該主編,對我多所指控,不如請黃士
修也以同樣標準檢視己方成員。我已經盡力回應各位各式各樣的舉證要求,已經提出錄音
檔,我現在甚至還提供錄音譯文,是否也能請該終結者主編提出能夠證明他發表的「廢死
講座心得」內容全部為真的證據?
又或者,我們把標準降到最低,不用證明全部,隨便挑選2處錯誤就好。請提出我說過「
寧可『原諒』99個鄭捷」「法院不該以專家意見為觀點判斷」等發言,或者我附和同意以
上概念的證據也可,把該段問答對話打成譯文。做得到嗎?去年11月發表的文章,應該有
很多時間可以給最喜歡高標準查證的終結者去查證吧。
對照原錄音檔及譯文內容,我自認並未扭曲或編造該自稱主編者的論點。為表善意,如果
核能流言終結者組織對於我原發文內的陳述仍有不滿,我可將原發文內容修正代換為前述
錄音檔案譯文,但作為交換條件,我也希望自稱終結者主編的講座心得也能附上我發言的
相關證據記錄,將我發言的內容替換為錄音、錄影或譯文,如果無法提出相關證據,即請
撤下無證據可佐證之部分。假如交換條件做不到,那我仍然不會改動原來的文章內容,只
會將此譯文附註於原文。
有人對我指名道姓地把我不同意的垃圾話都往我嘴裡塞,我並沒有留言大洗板指控栽贓抹
黑兼嗆聲。只是善意提醒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內,部分成員或許要提昇一下正確理解別人
發言的能力。之前某些人士一副「沒拿出錄音檔,就是說謊抹黑栽贓斷章取義」態度,在
錄音檔證實確實有自稱終結者主編的人物及發言後,不知其對真相的追求現在都到哪裡去
了?終結者追求科學、真相、事實的態度果然是首尾一貫,令人佩服。
3. 關於我曾與謝明豪出席同場講座一事
關於黃士修所提出的我認識謝明豪一事,我確實曾經在TEDx溫羅汀與謝明豪同場合各自發
表短講。謝明豪的對於核能知識的陳述及自信,令人印象深刻。但就我記憶所及,謝明豪
發言時並未特別強調其核能流言終結者的身分,我對他的身分印象是「清大學生」,因此
我自然不會隨意將其歸屬在核能流言終結者的社群。只要稍微有一點點基礎社會經驗的人
就知道,出現在同一場合,不代表必定了解該人所有的社會背景。TEDx溫羅汀當天參加者
眾多,近30位同儕,以我的能力僅能在有限的相處時間記憶他人的姓名與容貌,確實沒有
辦法詳細記憶每個人在宣傳文宣上的頭銜和歸屬團體,當然也更不可能了解其所參與的所
有社群並加以記憶。我不知道謝明豪是核能流言終結者的成員,若謝明豪因我的疏失感到
受傷,基於曾有一面之緣的人情義理,在此向謝明豪個人說聲抱歉。
在原文的眾多洗版留言裡,許多人提到「核能流言終結者只有CEO、大總統能夠代表」,
並且怪罪我沒有「查證」該人士是否真的屬於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就恣意發言;但現在
CEO大總統卻反而又來怪罪我沒有注意到謝明豪其實也是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的一員。核
能流言終結者社群的標準難道是:雖然別人自稱是核能流言終結者的成員,還是要詳加查
證才能說他屬於終結者社群;有些人發言沒有自稱是核能流言終結者,如果你不知道他是
終結者,你就是說謊。這兩種態度好像有點矛盾啊,有趣有趣。
4. 如果核能流言終結者形象變壞,是誰造成的?
有些人留言表示,很在意我的發言對核能留言終結者的傷害。那我們就來談這件事。
現在所有資料都已經公布,真相大白,我也補充在原文之中,如果我有說謊、栽贓、抹黑
、斷章取義,讀者自然很容易就能判斷是非,形象變壞的應該是我,而不是核能流言終結
者。
我本文的主旨,並非「討論台灣是否適宜採行核能發電」而是「部分核能流言終結者的語
言表達、理解能力有待加強修正,並且要理解溝通對象的疑慮,以便提昇溝通對話、傳播
理念的效率」。留言不斷談論「台灣是否適宜採行核能發電」的問題,可能就是再一次抓
不到重點的表現(又或是我表達能力不佳的例證)。而我文內也並沒有主張「該自稱OO者
的價值理念代表『所有』核能流言終結者」,只是要提出一個案例,說明「部分」的情形
。緊抓這點不放,主張該人無法代表終結者全體,可能又是劃錯重點。
在黃士修釋放訊息引導終結者至我版面留言後,留言洗板者原先大聲指控我栽贓抹黑,證
實真有其人以及發言後,又改口說主張該人沒有自稱職位;證實有自稱職銜後,又改口緊
咬「那個人是自稱主編,不是你所說的副OO」;公布錄音檔之後,又提出不完整的譯文假
稱逐字稿指控我斷章取義,並且試圖轉移焦點到「你明明就有見過另一個終結者,你說沒
有,你說謊」。部分原先講話很大聲,表示「若真有其人以及發言,願意道歉」的人士,
在錄音檔案公布後也消失無蹤。到底是誰在傷害核能留言終結者的形象呢?
有些人表示之所以如此激憤,是因為擔心我的發文會壞了核能流言終結者的聲譽。但我已
經盡力將所有能夠取得的資料公布,試圖讓讀者接近所謂的真相。證據也顯示該人士確實
有自稱核能流言終結者的職位,確實也不是反串,我也將該人發言全部公開提供讀者判斷
。核能流言終結者CEO黃士修也承認他事前同意該人以核能流言終結者身分發言,事後也
對其發言力挺到底。相信有些從頭到尾都觀察著發展的終結者社群成員,應該都有注意到
:如果核能流言終結者的聲譽在這事件裡受到損害,並不是因為捏造的謊言而受損(畢竟
資料都公布了,該做的說明也都講了,我更沒有刪除任何人的留言)而是因為在事件裡某
些人呈現出的暴言、恣意指控、雙重標準、沒進入狀況就洗板等態度,才會破壞核能流言
終結者因為提倡科學事實所建立的聲譽。
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應該是一群提倡理性溝通、科學證據的核能發電知識性社群,因此,
該不具名主編在自稱核能流言終結者後,做出令人摸不著頭緒的發言,以及發表充滿扭曲
與編造的座談筆記,所呈現出的智識水平與核能流言終結者自我期許的形象產生巨大落差
,才格外令人有印象。
核能的知識不該被壟斷,因此我支持分享知識的行為。同樣的,原意是分享核能知識的事
業也不該只因為少數人的錯誤判斷及有害的領導風格而受到傷害。鍵盤在您手邊,要繼續
力挺CEO及主編到底,繼續毫無根據地指控我抹黑、栽贓、斷章取義、說謊,進行連續式
潑糞攻擊我也無可奈何,但在您攻擊我的同時,或許您的行為才會真正傷害到核能流言終
結者社群的聲譽。
言盡於此。我鍵盤對話的能量有限,在出現真正對話的契機之前,我將把時間留給更有意
義的事。
補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notes/768583406556899/
作者: No39Utopia (No.39希望皇霍普)   2015-01-16 22:51:00
請樓下翻譯
作者: aaron0208 (狂歡是一群人的孤單)   2015-01-16 22:51:00
八卦在那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1-16 22:51:00
要特別小心被洗版後不可以刪留言,特別小心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5-01-16 22:51:00
各版?
作者: medama ( )   2015-01-16 22:51:00
end
作者: sharb   2015-01-16 22:51:00
為什麼這也算爆掛阿
作者: jagdzaku (聯邦去死吉翁萬歲)   2015-01-16 22:52:00
超譯:私人恩怨自己信件解決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01-16 22:52:00
不喜歡核終但請給八卦點
作者: wonder007 ( )   2015-01-16 22:52:00
我才推完文 樓下就以難以閱讀的方式洗版
作者: Agilitar (Agilitar)   2015-01-16 22:52:00
樓下幫貼崩潰顏文字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1-16 22:52:00
跟擁核人士認真你就輸了 他們一旦辯不贏就跳針人身攻擊
作者: sharb   2015-01-16 22:52:00
整天爆掛FB心得文煩不煩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16 22:53:00
又是 廢死團體的 苗 喔,根本沒人想理她阿 到底在幹嘛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1-16 22:53:00
太長哦 你不知道要先說結論嗎?
作者: hhhomerun (HOMERUN家族哥哥)   2015-01-16 22:57:00
這 篇 難 以 閱 讀 , 覺 得 對 的 +1
作者: bilibala   2015-01-16 23:06:00
跟那群擁核垃圾認真幹嘛?只有他們說的對別人都是錯的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5-01-16 23:10:00
支持你告
作者: Komachionozu (克圖‧可汗)   2015-01-16 23:10:00
逐字稿都不"逐字"了...原文也是什麼查證工作都沒做
作者: Mues (Mu)   2015-01-16 23:26:00
這團體越來越極端了果然一樣性質的人抱成團就會越走越遠
作者: bilibala   2015-01-16 23:28:00
就一群自以為站在科學高度卻無法說服別人,然後只會扣別人帽子的一群人而已
作者: sumade5566 (戰神56)   2015-01-16 23:58:00
愛扣帽子的似乎是像樓上這種程度的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5-01-17 00:01:00
你跟他們吵架幹嘛
作者: Hyuui (修)   2015-01-17 00:15:00
苗博雅的說法與錄音檔不符,是不是應該先就抹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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