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mainT (DomainT)》之銘言:
: 不是很懂耶...重點是這句
: 馬英九推託500萬元是給女兒的生活費
: 財產要轉給兒女,要省稅,只要跟別人說我是給兒女「生活費」?就可以了?
: 這............................會不會太扯了點??
: 我是說....
: 這不是說謊不說謊的問題,這是常識問題吧????
這次就是馬騜說的有道理了
人家全家都是美國人耶
美國人的收入.支出.生活水準都是台灣人的5倍有很過分嗎?
美國人花500萬大概跟台灣人花100萬差不多的感覺而已
為什麼大家會拿台灣的水準來看待美國人?
這樣不是很奇怪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