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流產2次」偷抱嬰 小黃拒洩個資險誤

作者: rpg (rpg)   2015-01-17 10:18:12
東森
「流產2次」偷抱嬰 小黃拒洩個資險誤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21383861&cat=General
而這名偷抱走嬰兒的詹姓婦人,據她的母親表示,她相當喜歡小孩,
晚婚後一直想生小孩,卻經過二次流產,情緒大受打擊,可能因此才失控,
而離譜的是,詹姓婦人偷抱走嬰兒是搭台灣大車隊的計程車離開,警方急著追查,
但是車隊卻以個人隱私問題,拒透露婦人叫車的手機號碼,急壞了家屬,
後來是靠嬰兒的母親把事情PO上臉書,請網友肉搜,才追查出詹姓婦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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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要台灣大車隊提供偷嬰婦叫車時用的手機號碼
那被依違反個資法拒絕也是正常的
幸好小孩有找回來
作者: ruqoo (nishimura)   2015-01-17 10:19:00
個資法跟小朋友 要選哪個不是很清楚嗎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5-01-17 10:20:00
警察不是可以要嗎???
作者: ev331   2015-01-17 10:20:00
那個應該去報警吧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5-01-17 10:20:00
這本來就是要警察去調 不是個人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1-17 10:21:00
個資法(1s
作者: welcome ( )   2015-01-17 10:21:00
沒有法院的文件本來就沒有效力
作者: MDCCLXXVI   2015-01-17 10:21:00
文中是寫警察去要的吧
作者: welcome ( )   2015-01-17 10:23:00
不是警察就什麼都能作,一堆人沒常識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01-17 10:23:00
緊急危難表示……
作者: ev331   2015-01-17 10:23:00
啊? 警察要也不行?哦 對啦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5-01-17 10:23:00
鴿子懶的填單子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5-01-17 10:23:00
拒絕正常
作者: rufjvm12345 (小飯)   2015-01-17 10:24:00
警察沒資格要? 真愛說笑
作者: asd85258   2015-01-17 10:24:00
警察其實本來就沒資格要
作者: welcome ( )   2015-01-17 10:25:00
警察沒有搜索令可以進去你家任意搜查嗎?長點腦好嗎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1-17 10:25:00
這種標題想砲小黃喔?訂個資法前怎不想好配套
作者: likelibra (搞什麼啊)   2015-01-17 10:25:00
警察本來就沒資格要 這是人權問題
作者: lyrics920 (心病沒藥醫)   2015-01-17 10:25:00
看來要修法了
作者: likelibra (搞什麼啊)   2015-01-17 10:27:00
只是不給 最後大家對台灣大的觀感比較不好
作者: asd85258   2015-01-17 10:27:00
可以翻看看警職法有沒有相關辦法 可以解決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1-17 10:28:00
但這是緊急危難阿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1-17 10:29:00
就是個資法修法問題 看是不是檢察官得向法院申請?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1-17 10:30:00
雖然法律很重要 但什麼都照法律來是會損失一些事情的
作者: lunhsuan (虛無飄渺)   2015-01-17 10:30:00
但法律就是那樣摟
作者: jacob2430 ((?o?))   2015-01-17 10:31:00
怪警察的去翻翻個資法吧,別笑掉人大牙了
作者: asstitle (ass)   2015-01-17 10:32:00
真的什麼都照規定來就不用做事了 但不是自己遇到的時候
作者: jacob2430 ((?o?))   2015-01-17 10:32:00
要該該叫修法時怎不出來該?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1-17 10:32:00
頗呵 有沒有想過犯嫌回過頭告小黃呢?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1-17 10:33:00
不照規矩來 警察無緣無故闖入民宅怎麼辦?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01-17 10:34:00
還不簡單 警察無緣無故闖入民宅的新聞出來的時候 鄉民再
作者: welcome ( )   2015-01-17 10:35:00
鴿子看你滿臉橫肉,就去你家搜個翻天覆地,你喜歡不照規矩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01-17 10:35:00
喊修法就好啦 警察權力被限縮本來就是對人民保障 重點是法院必需要應變機制 像急診室醫師那樣 不是下班週末就沒事了
作者: albert0208   2015-01-17 10:37:00
你以為警察萬能的阿 現在的法律就是這樣寫 台灣大車隊當然不敢亂給 不然會他被告好嗎換
作者: atana (在ana)   2015-01-17 10:39:00
台灣大車隊不錯哦
作者: lunhsuan (虛無飄渺)   2015-01-17 10:42:00
要是真給了被告又是倒楣
作者: Doralice   2015-01-17 10:44:00
法律這樣訂是對的
作者: Greentale (小綠...)   2015-01-17 10:44:00
假日與晚上其實都有值班的法官啊
作者: Ryoutsu (撞丟嘸負責啦)   2015-01-17 10:44:00
就算只講理與情,電話那頭說是警察要調資料,怎麼確認對方真是警察?該員是否真奉公務來要資料?其理由是否為真或虛構? 電信業者就那幾家,真有需求早該討論好聯繫通報方案,送交立委提案相關立法。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5-01-17 10:46:00
又是人情與法律的問題,台灣就是把情放在理跟法前面,才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1-17 10:46:00
奇怪了 到時候車隊被告誰可憐
作者: Ryoutsu (撞丟嘸負責啦)   2015-01-17 10:48:00
現在看來要嘛沒有建立正式的緊急處理管道,要嘛是沒要操演,臨時事情發生了不知SOP,只能自己亂成一團瞎搞
作者: micoer (不要太想我)   2015-01-17 10:49:00
說警察不能調資料的要不要先去翻翻個資法
作者: sasa520 (燒錢燒很大)   2015-01-17 10:52:00
X,呆丸大車隊腦子進水喔!十萬火急的事情還扯後腿,自己沒小孩喔!
作者: even0213 (簡單就好)   2015-01-17 10:52:00
警察可以調資料,但用嘴巴是沒辦法調的。
作者: tobu (道德柔道)   2015-01-17 10:59:00
台灣大車隊: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01-17 11:05:00
惡法非法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1-17 11:12:00
車隊被婦人告時噓的鄉民要挺身而出嗎?
作者: JOJOJIMJIM (安坑吳彥祖)   2015-01-17 11:12:00
這樣就惡法喔?理盲濫情 頗ㄏ
作者: even0213 (簡單就好)   2015-01-17 11:13:00
鄉民就是愛嘴砲不想扛責任,又提不出方案(改變現況)
作者: sai25 (hyde)   2015-01-17 11:16:00
怎又不比照UBER 標準 來檢視小黃司機了?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1-17 11:22:00
本來就不應該給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5-01-17 11:26:00
問題在惡法 拿小孩說什麼嘴 誰知道是哪個製造業設局詐騙外送騙地址那招怎麼説?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5-01-17 11:29:00
假日和晚上有值班法官阿 臨時雞鴨用的 法院24h都有人
作者: ying0502 (小螢)   2015-01-17 11:40:00
打個電話就說警察要,誰能確定那是真的警察…以前接過一個詐騙,學警察學的超像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1-17 11:51:00
這能怪車隊嗎?要是今天反串警察打電話亂講給出去不就計程車倒楣..現在詐騙那麼多,台灣老想要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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