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流產2次」偷抱嬰 小黃拒洩個資險誤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5-01-17 14:15:33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東森
: 「流產2次」偷抱嬰 小黃拒洩個資險誤
: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21383861&cat=General
: 而這名偷抱走嬰兒的詹姓婦人,據她的母親表示,她相當喜歡小孩,
: 晚婚後一直想生小孩,卻經過二次流產,情緒大受打擊,可能因此才失控,
: 而離譜的是,詹姓婦人偷抱走嬰兒是搭台灣大車隊的計程車離開,警方急著追查,
: 但是車隊卻以個人隱私問題,拒透露婦人叫車的手機號碼,急壞了家屬,
: 後來是靠嬰兒的母親把事情PO上臉書,請網友肉搜,才追查出詹姓婦人的身份。
: ==
: 原來是要台灣大車隊提供偷嬰婦叫車時用的手機號碼
: 那被依違反個資法拒絕也是正常的
: 幸好小孩有找回來
這很正常啊!
司機也要養家活口,就因為別人家小孩被抱走,警察沒有法律文件就問
要是司機被告 不就GG嗎?
這樣就換另一個家庭完蛋了
法律也制訂的很奇怪,警察沒權利可以問
要先跑流程拿據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1-17 14:17:00
法律這樣定很正常啊 沒有文件誰知警察是不是另有所圖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1-17 14:17:00
還好吧~可能是為了防堵警察藉職務之便要求正妹手機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1-17 14:18:00
台灣就是早期警察搜查權太大才會這樣定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1-17 14:19:00
之前就有警察藉職務的關係監控心儀的女生~印象中看過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5-01-17 14:26:00
但是緊急情況 警察又沒有權利了 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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