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認為病歷中文化不可行

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2015-01-17 15:28:18
病歷中文化就是沒唸書的官僚跟法匠過度自我膨脹的結果而已
以為寫病歷跟寫公文及書類製作一樣,又要旁徵博引又要嚴謹推敲,還有專人校對
最好還標楷體16字
病歷就是醫師的筆記而已,方便專業之間互相交接、溝通,醫令或處方那有另外的格式
以前還有老醫師用日文寫,喜歡用什麼文寫都可以,現在已經有嫌R英文不好改用中文寫的
病人想看當然可以看,只是看懂病歷對於治療沒有積極性意義,知道自己生什麼病並也
不會自己好起來,想拿病歷的十個有九個半都是要拿去告醫師的,也就是因為這樣大多數人
都對於病歷中文化這件事習慣從法律面跟行政面來看,而不是從治療的面向來看
只是法官律師檢察官公務員沒有資格開藥開醫令,也不能幫你打針換肝接骨頭,所以讓這些人
決定醫師的筆記怎麼寫,當然就會有很荒謬的結果,居然還衍生病歷所有權這種鳥事
事實上只要你用健保看病,你就不擁有完全的病歷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1-17 15:30:00
好險柯P雖然窮 但他的話一字千金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15-01-17 15:30:00
拿病歷談著作權@@!!挖屋~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5-01-17 15:32:00
你居然把病人病歷當出版商品看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5-01-17 15:32:00
反正就英文套餐換成中文套餐而已 wwwww 醫療便宜成這樣
作者: starfoxz   2015-01-17 15:33:00
嘻嘻,有人不懂著作權要件還質疑呢。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5-01-17 15:33:00
還期待病歷能有多少細節跟重點可看,隨便寫 人命便宜健保這麼多年 十個病人裡面大概8個病人講的話都是沒價值的廢話,有照片子有抽血還比較重要~ 複製貼上就好病歷請去要求一小時看一個病人的國家好嘛~謝謝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1-17 15:44:00
柯p說不可行了,妳們還在吵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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