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15-01-18 12:48:1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08712
三創園區本體是「停車場」卻加蓋賣場?鴻海:怕虧錢
2015-01-18 12:36
〔本報訊〕由鴻海集團旗下三創數位公司得標的「台北資訊園區」,遭台北市議員質疑前
台北市長郝龍斌圖利財團,當年鴻海以10億權利金標得的這個BOT案,主體建物其實是「
地下停車場」,地上12層商城只是附屬。鴻海對此發出聲明,強調BOT法源叫做《促進民
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所以「公共建設」才是本業,考量停車收租可能虧錢,才會增蓋
商場。
台北市政府在郝龍斌任內時將市民大道、新生南路、金山北路與八德路構成的資訊商圈,
規劃成「台北資訊產業專用區域」,分三期計畫開發。在第一期開發計畫的光華數位新天
地啟用後,第二期計畫就是台北資訊園區BOT案,由鴻海旗下的三創數位公司得標。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童仲彥爆料,該案契約的主體建物是地下室的停車場,地上建物只是
附屬設施,等於奉送給鴻海;每年租金只以土地公告現值的3%計算,「根本是賺翻了」
。而且,停車場工期3次延後僅輕罰150萬元,更誇張的是,50年營運期只要10億元的權利
金。
據《三立新聞台》報導,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說,目前依照BOT相關條例,北市府只能規
範「本業」,也就是停車場,3C商城完全無法可管。附屬事業卻沒法管,被以「交通設施
」來規避,未來就算市府想管,議會想監督,都管不到。
郝龍斌真不簡單,短短幾年,把台北能賣的地通通賤賣出去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1-18 12:51:00一坪88$真的是年輕人夢寐以求的價碼!
作者:
utn875 (utn875)
2015-01-18 12:52:00這停車場太強大了
作者:
beavis77 (駒外杉筱舟渡嵐)
2015-01-18 12:53:00真不錯耶 買停車場還免費附送你大樓呢
作者:
gm0081 (ngn)
2015-01-18 12:55:00郭董的郝馬吉。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18 12:56:00蛆蛆還不來噴汁
作者: drigo 2015-01-18 12:56:00
其他財團表示:原來還有這招(驚),以後就標停車場、公廁,上面就蓋賣場。
作者:
gm0081 (ngn)
2015-01-18 12:57:00郭董的回應:(1)告(2)離開台灣(3)???
超賺的 搞一個停車場出來上面就會自動多出十幾層...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1-18 12:59:00
冏mmmm:蓋停車場附贈蓋商場 台北市賺到還不好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5-01-18 12:59:00買停車場送商城,北市大促銷
作者:
einejack (騎小強撞坦克)
2015-01-18 13:00:00我停車場上面都加蓋再擺些東西賣 跟賣場有九成像
難怪郭董選前挺國民黨挺成這樣 送錢站台通通來 原來..
作者:
TWeng (TWenG)
2015-01-18 13:01:00拆商場囉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1-18 13:02:00臺北市區黃金地段停車場會虧什麽錢?馬的是要騙外縣市的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02:00
那大家也來申請蓋停車場,因為擔心賠錢,加蓋酒店好了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5-01-18 13:04:00給你蓋停車場 你還多蓋了商城 真是郝棒棒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18 13:04:00三億真的不多 一個案子就拿回來
作者:
nomoty (朋友??)
2015-01-18 13:04:00這麼好賺,鄉民可以集資嗎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15-01-18 13:04:00
...幹 這種話他在騙誰?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05:00
學遠雄0權利金,左右上全蓋飯店,商場,辦公室出租
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15-01-18 13:05:00富邦不就這樣? 說搞文創園區 結果蓋整棟都是商場跟高級旅館
作者:
charlysu (charlysu)
2015-01-18 13:06:00北市還債速度這麼快 就是因爲郝絨兵賤賣地上權跟隨意法拍國有地造成的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07:00
總部搬進去,再把原來的大哥大辦公大樓打掉蓋豪宅我們的北檢是在干麼,特真組在干麼,要等柯文哲查了才要行
作者:
MicroB ( )
2015-01-18 13:09:00問一下 如果純以法律標準 違反了大清例律哪一條呀?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09:00
動嗎,簽了喪權辱國合約的馬英九,赦龍冰不用進北監嗎
作者:
kodwsg (ç„¡)
2015-01-18 13:09:00停車場會虧錢??????
作者:
gosee (哈囉)
2015-01-18 13:11:00好冰冰超強的拉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11:00
如果把秋葉原改成地上12層的秋葉原立體停車場,柯會隔屁嗎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5-01-18 13:12:00
滿厲害的 給國民黨權力就會這樣 人民好像白痴一般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12:00
這些財團都坑人民的財團,康巿府土地之凱,濫解釋法律產 賺的是自己錢
作者: QQ101 2015-01-18 13:13:00
超爽的!~標地下停車場 蓋商場 敲擊開勳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8 13:14:00
這麼多案只有日勝生有二個小官被送辦,各位相信沒門神嗎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5-01-18 13:29:00說真的 不想給廠商賺的話 那政府開間公司全部自己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