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信:綠扯逃稅亂打馬 留學生家長恐慌
NOWnews政治中心
http://www.nownews.com/n/2015/01/18/1578808
文/陳以信
近來民進黨兩位前發言人陳其邁與黃帝穎接連公開誣指,馬英九總統
當年匯款支助馬唯中在美念書的學雜費涉嫌逃漏贈與稅。然而陳黃所
言不僅錯誤解讀法律規定,更容易造成國內諸多留學生家長不必要擔
憂,懷疑自己是否也涉嫌逃漏稅,顯然綠營打馬打到不顧家長恐慌,
實在不應該,也著實令人氣憤。
近年來臺灣學生留學海外日益增加,目前留學美國約2.1 萬人,英國
1.6萬人,日本與澳洲各7千多人,海外總計 6萬多人。筆者去年才完
成英國博士學業返台工作,對英國留學花費相當了解。事實上以留學
英國念博碩士學位為例,一年學費加上房租與生活費,至少要 150萬
臺幣,花到 200萬以上更不在少數。其中除極少數是自己貸款外,絕
大多數學生都是靠臺灣父母匯款支付留學生活開銷。
民國88年到93年間馬唯中在美國留學,馬總統夫婦六年間曾分十次匯
款,共計 500多萬臺幣,以負擔馬唯中的學費、房租與生活費。其實
與絕大多數臺灣留學生家長比較起來,馬家所資助子女留學的錢,只
能提供相當簡約的生活型態。然而今天綠營竟誣指馬總統為此逃漏贈
與稅,如果此種說法為真,那麼全臺 6萬多戶留學生家長,很可能都
涉嫌逃漏稅,面臨被國稅局罰款可能,如此怎能不叫社會產生恐慌?
事實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扶養義務人
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依
同法第24條規定,扶養人也不需檢附收據提前申報生活費、學費,藉
以免除贈與稅。換言之,父母資助子女的學費與生活費,在稅法上是
不必申報的。綠營是藉曲解法律,刻意汙衊馬總統。然而馬總統與絕
大多數留學生家長都一樣,每年為海外留學子女所支付的學費與生活
費,並不用擔心有逃漏贈與稅嫌疑。
至於陳其邁還提出高雄國稅局問答,指出「結購外匯至子女國外帳戶
,供就學基金,為何遭課贈與稅處罰?」但高雄國稅局立即於1月17
日發出新聞稿澄清,指出本案係因當事人雖主張匯款是「子女就學基
金」,但該局查證結果並非如此,而是另作國外購置財產等其他用途
,因此不能算入生活費與教育費當中。
總之,綠營兩位前發言人指控馬總統逃漏稅之事,從頭到尾就是「烏
龍爆料」,就算他們不願意對馬總統公開致歉,至少也應該負起政治
人物的社會責任,向眾多留學生家長道歉,別讓他們鎮日懷疑自己會
否被國稅局查稅?